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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出台自己的“绿卡”制度
2005-03-23
        一张浅绿色、带照片、信用卡大小的证件--中国政颁发给符合条件的在华外国人的永久居留证,20日首次在媒体面前亮相。

   与此同时,《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审批管理办法》已正式发布施行,标志着中国有了自己的“绿卡”制度。

  这是1949年以来新中国在外籍人士入境和居留方面的改革中迈出的重要一步,赢来了在华外国人的喝彩。

   “这真是一个迟到的惊喜,”就职于中央电视台的新西兰专家格雷格·威彻利对新华社记者说,“我和我的不少外国同事早就盼望着这个办法的出台。要知道越来越发达和开放的中国已经成为许多外国人钟情的地方。”

   共29条的《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审批管理办法》, 分别对外国人申请在中国永久居留的资格条件、申请材料、审批程序、审批权限、取消资格等做了明确规定,并已于本月15日由公安部部长周永康和外交部部长李肇星联合签署第74号令正式发布,并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根据规定,获得中国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在中国居留期限不受限制,凭护照和《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即可出入境,无需再办理签证手续。获得中国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在中国居留期间,《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是其在中国境内居留的合法身份证件,可以单独使用。

   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局长崔芝崑表示,外国人被批准永久居留以后,他的住房、就业和居留地都不受限制。

   中国美国商会的外籍人士默克认为,办法的出台标志着外国人在中国进一步享有了中国“国民待遇”,也标志着中国的开放和与国际惯例的不断接轨。

   “随着中国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中国对外国籍高层次人才的需求更加迫切,同时一些外国人要求在中国永久居留并享有更大出入境便利的愿望也更加强烈。《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审批管理办法》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应运而生。”公安部新闻发言人郝赤勇20日说。

   改革开放二十多年来,中国政府相继出台了一批与外国人出入境和长期居留有关的法律法规。据统计,自1985年11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 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和1994年7月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实施细则》实施以来,中国政府已经批准3000多名外国人在中国定居。

   目前,外国人来中国分为短期居留、长期居留和永久居留。公安部20日提供的最新数据显示:去年中国入出境的外国人有2200多万人次,在中国长期居留的外国人有23万。今年上半年入出境的外国人就已经达到1479万人次。

   根据办法规定的申请条件,外国人申请在中国永久居留资格适用对象主要包括在华工作的外籍高层人才,在中国有较高数额直接投资的外籍投资个人,对中国有重大突出贡献或国家特别需要的人员以及需要家庭团聚的外籍人员。公安机关自受理申请之日起6个月内做出批准或不批准在中国永久居留的决定。

   但在中国工作了已逾8年的加拿大专家查添木就担心,办法对外国人申请在中国永久居留的资格条件要求“有点高”,不知道能有多少人可以申请成功。

   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局长崔芝崑说,办法第6条里关于“永久居留外国人的条件“相对比较高一点,是符合国际惯例和中国现在的实际情况的。由于不是移民国家,中国出台外国人永久居留审批办法主要是为了吸收高层次人才、资金、先进的技术所制定的,所以批准的人不可能太多。

   他预测,未来上海、北京和广东这些地方公安机关将会受理较多的外国人永久居留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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