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公民证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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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公民证件 护照 因私护照已无空白页、有效期不足六个月或护照破损,影响使用者。 因私护照丢失或被盗,确认已完全无法找回者。 在日本出生,父母双方均为中国公民者。 已申请退籍、原护照被注销但未被批准加入日本国籍者。 公务普通护照已无空白页或护照有效期不足六个月者,可到使馆申请换发新的因公护照。 公务普通护照丢失或被盗,确认已完全无法找回者。 香港居民可通过中国驻外使领馆向香港特区政府申请特区护照。申请人也可直接向香港特区政府入境事务处申请特区护照。 香港特区入境处咨询电话:00852-28246111 传真:00852-28777711 旅行证 回国证明 无有效护照、无日本有效签证或居留资格而欲回国的中国公民 照片要求 · 两张近期正面免冠彩色半身护照用照片(光面相纸) · 背景颜色为淡蓝色、白色 · 清晰,神态自然。不受理黑白照片、经翻拍的照片或采用各种彩色打印机打印的照片 · 30毫米X40毫米的护照用照片,头部宽度为21-24毫米,头部长度为28毫米 一、所需材料 1、申请人护照原件及资料页复印件 2、申请人证件照2张(4cm×3cm正面免冠头像) 3、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旅行证/海员证/回国证明申请表》 4、外国人登录证及其复印件或登录原票记载事项证明书(地区役所出具、3个月内有效) 二、费用 基本费用(2个星期可取):6000日元 护照破损、毁坏或涂改等申请换发护照者,基本费用:12000日元 加急费(1个星期可取):基本费用+3000日元(无特殊情况不办理加急) 三、注意事项 1、持短期签证来日本者,原则上不能办理护照更新。 2、本人亲自申请。 四、取件 1、请持取证单,于取证日上午9:00--12:00,到领事馆一楼领事大厅领取。如丢失取证单,当事人必须持附照片的有效证件亲自来馆,并办理有关手续。 2、取证可由他人代领。 3、领取证件后,请在馆内确认证件的各项内容,如有疑问,请向窗口咨询。 4、如果通知您补充材料,请在取件时先将该材料交给领证窗口后再取件。 一、所需材料 1、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 旅行证/海员证/回国证明申请表》 2、填写《护照丢失情况表》 3、警察署出具的证明书 4 、原护照复印件 5、外国人登录证及其复印件或登录原票记载事项证明书(地区役所出具、3个月内有效) 6、申请人证件照2张(4cm×3cm正面免冠头像) 二、基本费用 12000 日元 三、注意事项 1、请您接到领取护照的电话通知后,按时领取护照。 2、如三个月未接到电话通知,可来馆或电话询问有关情况。 3、在补办护照期间,如需使用护照,请申办旅行证。 4、本人亲自申请。 四、取件 1、请持取证单,于取证日上午9:00--12:00,到领事馆一楼领事大厅领取。如丢失取证单,当事人必须持附照片的有效证件亲自来馆,并办理有关手续。 2、取证可由他人代领。 3、领取证件后,请在馆内确认证件的各项内容,如有疑问,请向窗口咨询。 4、如果通知您补充材料,请在取件时先将该材料交给领证窗口后再取件。 一、所需材料: 1、父母双方的护照原件及其资料页(含延期页)复印件 2、父母双方的外国人登录证及其复印件或登录原票记载事项证明书(地区役所出具、3个3、出生届受理证明书(地区役所办理、3个月内有效) 4、新生儿睁眼头部证件照2张(4cm×3cm) 5、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旅行证/海员证/回国证明申请表》 二、基本费用 基本费用(2个星期可取):6000日元 加急费(1个星期可取):基本费用+3000日元(无特殊情况不办理加急) 三、取件 1、请持取证单,于取证日上午9:00--12:00,到领事馆一楼领事大厅领取。如丢失取证单,当事人必须持附照片的有效证件亲自来馆,并办理有关手续。 2、取证可由他人代领。 3、领取证件后,请在馆内确认证件的各项内容,如有疑问,请向窗口咨询。 4、如果通知您补充材料,请在取件时先将该材料交给领证窗口后再取件。 一、所需材料 1 、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旅行证/海员证/回国证明申请表》 2、填写《撤销退籍申请书》 3、日本法务省出具的拒绝归化通知书 4 、国籍证书原件 5 、申请人已被剪角注销的护照及复印件 6、申请人证件照2 张(4cm×3cm 正面免冠头像) 7、外国人登录证及其复印件或登录原票记载事项证明书(地区役所出具、3个月内有效) 二、费用 基本费用(2个星期可取):6000日元 加急费(1个星期可取):基本费用+3000日元(无特殊情况不办理加急) 三、注意事项 本人亲自申请。 四、取件 1、请持取证单,于取证日上午9:00--12:00,到领事馆一楼领事大厅领取。如丢失取证单,当事人必须持附照片的有效证件亲自来馆,并办理有关手续。 2、取证可由他人代领。 3、领取证件后,请在馆内确认证件的各项内容,如有疑问,请向窗口咨询。 4、如果通知您补充材料,请在取件时先将该材料交给领证窗口后再取件。 一、所需材料 1、申请人护照原件及其复印件 2、申请人证明照2张(4cm×3cm) 3、原发照机关出具的同意函 4、外国人登录证及其复印件或登录原票记载事项证明书(地区役所出具、3个月内有效) 5、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旅行证/海员证/回国证明申请表》 二、基本费用 基本费用(2个星期可取):3000日元 加急费(1个星期可取):基本费用+3000日元(无特殊情况不办理加急) 三、注意事项 1、请提前告您的派出单位与发照机关联系换照事宜。我馆将根据国内发照机关的通知办理换照手续。 2、本人亲自申请。 四、取件 1、请持取证单,于取证日上午9:00--12:00,到领事馆一楼领事大厅领取。如丢失取证单,当事人必须持附照片的有效证件亲自来馆,并办理有关手续。 2、取证可由他人代领。 3、领取证件后,请在馆内确认证件的各项内容,如有疑问,请向窗口咨询。 4、如果通知您补充材料,请在取件时先将该材料交给领证窗口后再取件。 一、所需材料 1、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旅行证/海员证/回国证明申请表》 2、填写《护照丢失情况表》 3、原护照复印件 4、原发照机关出具的同意补发护照的公函 5、外国人登录证及其复印件或登录原票记载事项证明书(地区役所出具、3个月内有效) 6、申请人证明照2张(4cm × 3cm 正面免冠头像) 二、费用 基本费用:6000日元 三、注意事项 1、请提前告您的派出单位与发照机关联系换照事宜。我馆将根据国内发照机关的通知办理换照手续。 2、本人亲自申请。 四、取件 1、请持取证单,于取证日上午9:00--12:00,到领事馆一楼领事大厅领取。如丢失取证单,当事人必须持附照片的有效证件亲自来馆,并办理有关手续。 2、取证可由他人代领。 3、领取证件后,请在馆内确认证件的各项内容,如有疑问,请向窗口咨询。 4、如果通知您补充材料,请在取件时先将该材料交给领证窗口后再取件。 一、所需材料 1、申请人护照原件及其资料页复印件 2、申请人证明照2张(4cm×3cm正面免冠头像) 3、原发照机关出具的同意函 4、外国人登录证明书及其复印件 5、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旅行证/海员证/回国证明申请表》 二、费用 基本费用:6000日元 三、注意事项 1、本人来申请。 2、因办理因公护照换发因私护照须征得国内发照机关同意,故不办理加急。申请人亦可自行与国内派出单位联系换照事宜。 四、取件 1、请持取证单,于取证日上午9:00--12:00,到领事馆一楼领事大厅领取。如丢失取证单,当事人必须持附照片的有效证件亲自来馆,并办理有关手续。 2、取证可由他人代领。 3、领取证件后,请在馆内确认证件的各项内容,如有疑问,请向窗口咨询。 4、如果通知您补充材料,请在取件时先将该材料交给领证窗口后再取件。 香港居民申请香港特区政府护照 一、申请资格 1 、具有中国国籍 2 、持有香港永久居留证(如申请者无永久居留证,须在申请特区护照的同时申请永久居留证,我馆不单独受理永久居留证的申请) 3 、在日有长期合法在留资格 二、所需材料 1 、填写《特区护照海外申请书》 2 、申请人的香港永久居民身份证 ( 正面、背面 ) 、香港身份证明书资料页、 1-5 页及有效签证的复印件两份 3、登录原票记载事项证明书(由地区役所出具,3 个月内有效)或外国人登录证复印件(正面、背面) 4、申请人证明照一式 3 张( 5.5cm × 4.5cm或5cm × 4cm 背景白色) 5、填写付款表(费用以支票或汇票支付(美元、港币均可),最好由香港亲友在香港代付) 三、注意事项 1、16 岁以下者必须由其父母或合法监护人提出申请,提交上述以外的相关材料(父母身份证件、结婚证、登录原票、本人出生证明) 2、11 岁以下者还应提供注有儿童姓名、出生日期、照片的在校证明或已填妥副署事项表格等证明儿童身份的材料。 3、年龄介于16--18周岁的申请人必须递交同意此申请的父母或合法监护人身份证件及能证明申请人与其父母或合法监护人关系的证明文件复印件。经父母同意下的申请,须出示父母结婚证的复印件。 4、填写的有关表格由本馆领事部提供。 四、费用 1、邮寄材料费 2000 日元 2、香港特区护照费另见付款表说明 五、取件 1、请持取证单,于取证日(等通知)上午9:00--12:00,到领事馆一楼领事大厅领取。如丢失取证单,当事人必须持附照片的有效证件亲自来馆,并办理有关手续。 2、取证可由他人代领。 3、领取证件后,请在馆内确认证件的各项内容,如有疑问,请向窗口咨询。 4、如果通知您补充材料,请在取件时先将该材料交给领证窗口后再取件。 旅行证 一、所需材料 1 、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旅行证/海员证/回国证明申请表》 2、申请人已被注销的护照及其资料页复印件 3、国籍证书复印件 4、申请人证件照2 张(4cm×3cm) 二、费用 基本费用(第4个工作日取):3000 日元 加急费(第2个工作日取):基本费用+3000日元 (无特殊情况不办理加急) 三、注意事项 本人亲自申请。 四、取件 1、请持取证单,于取证日上午9:00--12:00,到领事馆一楼领事大厅领取。如丢失取证单,当事人必须持附照片的有效证件亲自来馆,并办理有关手续。 2、取证可由他人代领。 3、领取证件后,请在馆内确认证件的各项内容,如有疑问,请向窗口咨询。 4、如果通知您补充材料,请在取件时先将该材料交给领证窗口后再取件。 一、所需材料 1、填写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旅行证/海员证/回国证明申请表》 2、护照遗失者须填写《护照丢失情况表》 3、护照复印件 4、申请人证件照2张(4cm×3cm) 二、费用 基本费用(第4个工作日取):3000 日元 加急费(第2个工作日取):基本费用+3000日元 (无特殊情况不办理加急) 三、注意事项 本人亲自申请。 四、取件 1、请持取证单,于取证日上午9:00--12:00,到领事馆一楼领事大厅领取。如丢失取证单,当事人必须持附照片的有效证件亲自来馆,并办理有关手续。 2、取证可由他人代领。 3、领取证件后,请在馆内确认证件的各项内容,如有疑问,请向窗口咨询。 4、如果通知您补充材料,请在取件时先将该材料交给领证窗口后再取件。 一、所需材料 1、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 旅行证/海员证/回国证明申请表》 2、台湾身份证件及其资料页复印件 3、外国人登录证及其复印件 4、申请人证件照2 张(4cm×3cm) 二、基本费用 基本费用(第4个工作日取):3000 日元 加急费(第2个工作日取):基本费用+3000日元 (无特殊情况不办理加急) 三、注意事项 本人亲自申请。 四、取件 1、请持取证单,于取证日上午9:00--12:00,到领事馆一楼领事大厅领取。如丢失取证单,当事人必须持附照片的有效证件亲自来馆,并办理有关手续。 2、取证可由他人代领。 3、领取证件后,请在馆内确认证件的各项内容,如有疑问,请向窗口咨询。 4、如果通知您补充材料,请在取件时先将该材料交给领证窗口后再取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