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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体现党和国家对在外自费留学人员的关心,鼓励和吸纳海外优秀自费留学人员回国服务,经教育部批准,2012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将试点面向在外自费留学人员进行选拔。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实施范围
2012年在自费留学人员较集中的美国等29个国家试点实施,具体国别(馆区)为:
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日本、英国、法国、德国、俄罗斯、新加坡、瑞典、荷兰、新西兰、爱尔兰、乌克兰、韩国、芬兰、南非、丹麦、比利时、泰国、奥地利、瑞士、挪威、白俄罗斯、意大利、西班牙、葡萄牙、以色列、捷克。
(二) 选派类别
选派类别为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
(三) 资助内容
国家留学基金资助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规定期间的奖学金生活费,资助标准及方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四) 申请条件
申请人应为国外高校或科研机构正式注册的自费留学应届硕士毕业生、攻读博士学位第一年的学生。申请时,应届硕士毕业生应已获得攻读博士学位入学通知书(邀请信)、免学费或获得学费资助证明;攻读博士学位第一年的学生须出具就读院校注册证明、免学费或获得学费资助证明。
其他申请条件详见《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选派办法(2012年)》。
(五) 选拔办法
采取“个人申请、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审核推荐、国内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的方式进行选拔。
申请受理时间一般为3月1日-3月20日。申请人应于3月1日-3月20日登陆“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并按要求将申请材料扫描上传至信息平台,同时须向贵处(组)提交一份书面材料。申请人须提交的材料及说明详见国家留学网“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专栏”。
录取结果于5月在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公布。
驻挪使馆教育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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