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颁发、换发、补发护照有关规定

  2005/07/09
 
 

  

        一.正常换发(签证页满、到有效期)护照须提供以下资料

  1.护照、居留证或劳工签证原件及复印件。如居留过期,还须提供移民局出具的延期预约条。

  2.护照照片3张。

  3. 申请表格一张。

  4. 取件时付费55欧元。

  

        二. 申请普通护照须提供以下资料

  1. 申请人的出生纸原件及复印件。

  2. 父母的护照、当地居留原件及复印件。

  3. 照片3张。

  4. 取件时付费55欧元。

  

        三.非正常换照、补照的各种情况比较复杂,申请人可向使馆咨询有关规定和办照手续。本馆保有对相关规定的解释权。

  护照照片尺寸要求:

  1.小二寸、彩色近照(48X33毫米)

  2.头部宽度为21 至24 毫米。

  3.头部长度为28至33毫米。

  照片背景要求:

  1.背景应无任何装饰。

  2.颜色以白色和淡蓝色为佳,请勿用红色、褐色、黑色。

  其他要求:

  1. 照片必须显示头部的正面。

  2. 不能佩戴帽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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