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改变领事规费缴纳办法的通知 | ||
| 2007/06/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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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使领事规费缴纳进一步规范化,方便侨胞随时交费,提高领事窗口办事效率,领事部将从7月1日起实行新的收费方法,由领事窗口收费改为到银行缴纳。申请人在领事部办完手续后,可随时到全国任何一家Millennium银行在使馆指定账户缴纳相应规费,在规定取证时间内,凭银行收费存单和取证单到领事部取件窗口领取领事证件。自7月1日开始领事部不再收取现金,请广大侨胞给予理解和配合。 交费银行:Banco Millennium 账户:NIB 0033 0000 0000 6813 2247 9 da Embaixada da R. P. Da China 最近的Banco Millennium在使馆附近300米,具体地址:Avenida Infante Santo 76D 办公时间:每天上午10:00--16:00点,中午不休息 电话:213929680, 传真:210099145。 领事部 2007年6月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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