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通 知 | ||
| 2008/01/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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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方便南部地区侨胞办理领事证件, 领事部将于 另,领事部可将已到取证日期,还未及领取的领事证件带往办公地点,请当事人提前将取证单号通知领事部,电话:213967748;963355431,届时请当事人在办公时间凭取证单及银行交款收据领件。 为方便侨民办理护照,现将护照照片规格刊出,请当事人提前做好准备。申请人须递交三张小二寸彩色近照:(48x33毫米),头部宽度为21至24毫米;头部长度为28至33毫米。照片必须显示头部的正面,并且不能佩戴帽饰。照片背景应无任何装饰,背景颜色以白色和淡蓝色为佳,请勿用红色、褐色、黑色等深色。 驻葡萄牙使馆领事部 二00八年一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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