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拉萨事件及达赖问题 |
| 2008/04/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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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于拉萨事件 拉萨事件绝不象达赖集团标榜的是什么“和平示威”、“非暴力’’行为,而是赤裸裸的严重暴力犯罪活动。在这次事件中,暴徒使用极其残忍手段烧死或砍死18名无辜群众,其中包括1名不满周岁的婴儿,致使382名无辜群众受伤,其中58人重伤。暴徒纵火300余处,焚毁学校7处、医院5处、商铺908户、民房120间,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极大损失,直接经济损失近2.5亿元人民币。任何一个负责任的政府对这种暴力犯罪事件都不会坐视不管。西藏自治区政府有关部门在依法处置这次暴力犯罪事件中,保持了最大的克制,始终坚持依法执法、文明执法,没有使用任何杀伤性武器。正因为如此,才造成了242名执法人员伤亡,其中重伤23人,牺牲1人。这些处置措施受到了西藏各族群众的真心拥护和支持。 有充分的证据证明,拉萨事件是达赖集团有组织、有预谋、精心策划煽动的,是达赖集团组织的所谓“西藏人民大起义运动”的一部分。达赖集团在今年1月抛出所谓“西藏人民大起义运动”,企图破坏藏区稳定,利用奥运会向政府施压,以达到其分裂国家的罪恶目的。西藏自治区公安机关先后抓获了一批与境外达赖集团有密切联系、参与组织策划实施拉萨事件的重要犯罪嫌疑人,初步查明了达赖集团“安全部”在境内的活动网络。 二、关于所谓“中间道路”、“高度自治” 达赖提出所谓“中间道路”,反复标榜不再坚持“西藏独立”,只求“真正自治”。事实是,达赖流亡境外后成立了所谓“西藏流亡政府”,他本人担任所谓“国家元首”。“西藏流亡政府”不仅拥有“国旗”,还拥有所谓“宪法”,明确要在西藏建立一个“联邦民主共和国”。中国历史上从来不存在“大藏区”。而达赖要建立的“大藏区”,不仅包括西藏,还包括青海、甘肃、四川、云南等地藏区聚居区。按照达赖的要求,汉族等其他各民族人口要迁出“大藏区”,中央政府不得在“大藏区”驻军,“大藏区”还要自行处理对外关系。达赖的所谓“真正自治”其实就是谋求“西藏独立”。 三、关于我西藏发展成就 1959年实行民主改革前,旧西藏长期处于政教合一、僧侣和贵族专政的封建农奴制社会。达赖家族自己就曾拥有6000多农奴供其使用。这一制度的黑暗、落后、野蛮、残酷比中世纪欧洲的农奴制有过之而无不及。在这种制度下,西藏经济长期停滞,人均寿命只有35.5岁,文盲率高达90%以上。达赖作为当时西藏最大的农奴主和政教合一制度的总头目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达赖集团组织策划此次拉萨事件,就是要破坏西藏经济社会的良好发展势头,企图实现“西藏独立”,恢复黑暗、落后的政教合一封建农奴制,恢复达赖作为封建农奴主总头子的地位和特权。 1959年实行民主改革以后,在中央政府的关心和全国的支援下,西藏经济发展,社会稳定、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人权事业不断取得新进展。自2003年以来,国家基础投资达到601.58亿元,全区GDP连续保持12%以上的增长速度,人均GDP已超过1万元,农牧民收入连续五年保持两位数增长,去年达到2788元。2006年,西藏自治区有各级人大代表35000多名,全区有学校1000多所,在校学生50多万人。卫生医疗机构1378家, 以免费医疗为基础的农牧区医疗制度已覆盖全区所有农牧民,人均寿命提高到67岁。西藏各类宗教活动正常进行,有宗教活动场所1780余处,僧尼4.6万多人。西藏各项事业发展处于历史最好时期,并呈现出良好的发展前景。 四、关于接谈问题 中央政府对达赖的政策是一贯的。我们一直耐心地保持着同达赖方面的接触。我们同达赖对话的大门,过去是敞开的,现在仍然是敞开的。问题在于,达赖现在选择的不是对话,而是暴力。尽管如此,只要达赖回心转意,停止分裂祖国活动,停止暴力犯罪活动,停止干扰北京奥运会活动,我们仍然愿意与达赖进行接触商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