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赴缅甸从事商务、劳务活动注意事项


2006/04/05


  缅甸中央政府规定,未经中央政府批准,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与外方签订资源性开发合同。缅甸视森林、矿产等为国家重要资源。任何未经其中央政府批准的资源性开发合同均为无效合同,不受缅法律保护。任何未经其中央政府同意的伐木、采矿等活动均为非法行为,从事此类非法行为的人员将被抓扣,并可能面临长期监禁的刑罚。

  外交部领事司郑重提醒:请有关企业、个人务必留意缅甸中央政府上述规定。赴缅从事相关商务、劳务活动时,必须遵守缅甸法律,以免给企业和个人造成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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