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级

   首页 > 出国版 > 出国手续 > 法规资料
     通知公告
     护照旅行证件
     外国人来华签证
     出国签证
     APEC商务旅行卡
     领事公证认证
     相关表格
     法规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阿拉伯也门共和国领事条约
2000/12/20

签 字 日 期: 1990.3.4

签 字 地 点: 萨那

中 方 签 字 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权代表、外交部长钱其琛

对 方 签 字 人: 阿拉伯也门共和国全权代表、外交部长埃里亚尼

互换批准书日期: 1998.2.16

互换批准书地点: 北京

生 效 日 期: 1998.3.18

备     注: 1990年5月22日,阿拉伯也门共和国与也门民主人民共和国合并。1991年4月20日,钱其琛外长与来访的也门外长阿卜杜勒·凯里姆·阿里·埃里亚尼就《中也领事条约》的适用范围问题互换了照会,明确规定该条约适用于也门共和国全境。双方照会构成该条约的组成部分,将与条约同时生效。

    推荐给朋友   
       发表评论    打印文字稿    全文打印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  版权所有

 联系我们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南大街2号  邮编:100701  电话:86-10-65961114  京ICP备0603829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