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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原子能机构的保障监督

  保障监督是国际原子能机构的重要职能之一,对防止核武器扩散具有重要意义。中国一直积极支持机构在保障监督方面的工作,并于2002年在核武器国家中首先完成了保障监督附加议定书生效的法律程序。在新的国际形势下,中国支持机构根据其《规约》确定的宗旨,在促进全面保障监督协定及其附加议定书普遍性的同时,进一步采取措施,提高机构保障监督机制的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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