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打印
打印文字稿
发表评论
推荐给朋友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领事服务
>
领事新闻
>
赴部分国家和城市注意事项
中国公民赴泰国最新须知
2008/05/23
泰国驻华使馆通知,自2008年2月25日起,携带超过2万美元或等值货币出入泰国境时需向泰海关申报。
推荐给朋友
发表评论
打印文字稿
全文打印
相关报道:
:
泰国曼谷进入紧急状态,中国公民注意安全
:
请中国公民和团组视情调整赴泰行程
:
泰国发生军事政变,在泰中国公民请注意安全
:
赴泰国旅游及工作特别提醒
:
泰国南部发生连环爆炸事件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