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葡萄牙、法国、意大利、西班牙、乌克兰驻华使馆调整办证要求及收费标准事 | ||
| 2009/07/09 | ||
一、据葡萄牙驻华使馆告,自2009年7月7日起,该馆办理领事认证的收费标准调整为107元人民币/份。 二、据法国驻华使馆告,自2009年7月7日起,该馆办理领事认证的收费标准调整为170元人民币/份。 三、据意大利驻华使馆告,自2009年7月8日起,凡涉及学历学位的公证书须当事人自送使馆申请办理领事认证。 四、据西班牙驻华使馆告,自2009年7月1日起,该馆办理领事认证的收费标准调整为61元人民币/份。 五、据乌克兰驻华使馆告,自2009年7月1日起,该馆办理民事类领事认证的加急费用调整为400元人民币/份。 认证处 二〇〇九年七月九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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