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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领事认证公证
关于捷克、芬兰驻华使馆调整收费标准及办证要求事
2009/08/10

一、据捷克驻华使馆告,自2009年8月5日起,该馆办理领事认证的收费标准调整为227元人民币/份。

二、据芬兰驻华使馆告,自2009年8月6日起,该馆对于未婚、未再婚等事宜的领事认证,需当事人办理由相关部门出具证明,并经涉外公证处公证的公证书。

        外交部领事司认证处

         二〇〇九年八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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