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级

   首页 > 服务 > 领事服务 > 领事认证 > 领事认证公证
     领事认证公证
关于德国、巴基斯坦、波兰驻华使馆调整收费标准及办证要求事
2009/08/19

一、据德国驻华使馆告,自2009年8月18日起,该馆办理出生、结婚、死亡类领事认证的收费标准维持为200元人民币/份不变,其他类领事认证的收费标准调整为400元人民币/份。

二、据巴基斯坦驻华使馆告,自2009年8月18日至8月27日,该馆领事处将暂停办公。

三、据波兰驻华使馆告,自2009年8月18日起,该馆办理领事认证需当事人提供公证书复印件一份。

         认证处

     二〇〇九年八月十八日

    推荐给朋友   
       发表评论    打印文字稿    全文打印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  版权所有

 联系我们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南大街2号  邮编:100701  电话:86-10-65961114  京ICP备06038296号  京公网安备1101050020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