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荷兰、阿富汗、比利时、奥地利驻华使馆调整收费标准事 | ||
| 2009/09/03 | ||
一、据荷兰驻华使馆告,自2009年9月1日起,该馆办理领事认证的收费标准调整为255人民币/ 份。 二、据阿富汗驻华使馆告,自209年9月1日起,该馆办理领事认证的收费标准调整为400元人民币/份。 三、据比利时驻华使馆告,自2009年9月1日起,该馆办理领事认证的收费标准调整为97元人民币/份。 四、据奥地利驻华使馆告,自2009年9月1日起,该馆办理领事认证的收费标准调整为294元人民币/份。
认证处 二〇〇九年九月三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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