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级

   首页 > 服务 > 领事服务 > 领事公证认证 > 领事认证公证
     领事认证公证
关于捷克、印度、新西兰、荷兰驻华使馆调整收费标准事
2010/02/04

   一、据捷克驻华使馆告,自2010年2月1日起,该馆办理领事认证的收费标准调整为218元人民币/份。
   二、据印度驻华使馆告,自2010年2月3日起,该馆办理领事认证的收费标准调整为除Form9为420元人民币/份,其他均为170元人民币/份。

   三、据新西兰驻华使馆告,自2月4日起,该馆办理领事认证的收费标准调整为420元人民币/份。

   四、据荷兰驻华使馆告,自2月4日起,该馆办理领事认证的收费标准调整为250元人民币/份。


                                     外交部领事司认证处
                                     二〇一〇年二月四日

    推荐给朋友   
       发表评论    打印文字稿    全文打印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  版权所有

 联系我们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南大街2号  邮编:100701  电话:86-10-65961114  京ICP备0603829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