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2011年外国常驻记者在中国境内停留期的提示通知 | ||
| 2011/09/08 | ||
各国媒体驻华记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常驻新闻机构和外国记者采访条例》有关规定,外国常驻记者在中国境内(仅指内地)居留时间每年累计应不少于6个月。请各位驻华记者自觉遵守上述规定。 按惯例,2011年外国常驻记者记者证延期手续将在今年底进行。请各位常驻记者及时核查本人2011年在中国境内居留时间,并根据实际情况做出相应安排,确保遵守上述规定,为办理记者证延期手续做好准备。 如有问题,欢迎拨打外国记者新闻中心电话65882585或65882586咨询。 外国记者新闻中心 二0一一年九月八日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