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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简介
2009/08/12

  【成立日期】1992年,在亚洲开发银行推动下,澜沧江—湄公河流域内的中国、缅甸、老挝、泰国、柬埔寨、越南六个国家共同发起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Greater Mekong Subregion Economic Cooperation Program,简称GMS)机制。

  【宗旨】通过加强各成员间的经济联系,消除贫困,促进次区域的经济和社会发展。

  【成员】6个:中国、缅甸、老挝、泰国、柬埔寨、越南。亚行作为GMS的发起者、协调人和主要筹资方,负责为GMS有关会议及具体项目的实施提供技术和资金支持。

  【合作原则与方式】协商一致的合作原则,决定需经各成员国一致认可。

  【秘书处】GMS日常事务由亚行负责处理。

  【组织机构】GMS最高决策机构为领导人会议,每三年举行一次。各成员国按照字母顺序轮流主办,目前已举行三届。GMS日常决策机构是部长级会议,下设高官会、工作组及专题论坛等。

  【主要活动】GMS首次领导人会议于2002年11月在柬埔寨金边举行。第二次领导人会议于2005年7月在中国昆明举行。第三次领导人会议于2008年3月在老挝万象举行。GMS建立17年来,在交通、能源、电信、环境、旅游、农业、人力资源开发、贸易和投资九大重点合作领域开展了富有成效的工作。截止2008年底,贷款和赠款项目共开展41个,总投资约110亿美元;技术援助项目179个,总投资约2亿美元。

  【同中国关系】中国一贯重视GMS,积极参与GMS项目的规划与实施,并结合湄公河次区域特点不断提出合作倡议,与次区域各国的合作不断深化,为次区域以及亚洲地区的繁荣与稳定做出了重要贡献。云南和广西是中国参与GMS合作的主要省份。时任国务院总理朱镕基出席了2002年GMS首次领导人会议。2005年,中国在云南昆明主办第二次领导人会议,温家宝总理主持会议。2008年3月,温家宝总理出席了第三次领导人会议并发表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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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简介 (2009-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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