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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环境规划署
(United Nations Environment Programme, UNEP)
2009/07/24

  ▲成立:1972年第27届联合国大会根据同年6月在瑞典斯德哥尔摩召开的联合国人类与环境大会的建议,决定成立联合国环境规划署(简称“环境署”)。1973年1月该署正式成立。

  ▲宗旨:促进环境领域国际合作,并为此提出政策建议;在联合国系统内协调并指导环境规划;审查世界环境状况,以确保环境问题得到各国政府的重视;定期审查国家和国际环境政策和措施对发展中国家造成的影响;促进环境知识传播及信息交流。

  ▲成员:所有联合国会员国、联合国专门机构成员和国际原子能机构成员均可加入。

  ▲主要活动:环境评估:具体工作部门包括全球环境监测系统、全球资料查询系统、国际潜在有毒化学品中心等;环境管理:包括人类住区的环境规划和人类健康与环境卫生、陆地生态系统、海洋、能源、自然灾害、环境与发展、环境法等;支持性措施:包括环境教育、培训、环境信息的技术协助等。该署定期召开理事会和特别理事会。此外,环境署和有关机构还经常举办同环境有关的各种专业会议。

  ▲中国参与情况:中国自1973年以来一直是环境署理事会成员。1976年,中国在肯尼亚内罗毕设立联合国环境规划署代表处,由中国驻肯尼亚大使兼任代表。2003年9月,环境署驻华代表处在北京成立。

  2011年2月,由环保部、外交部和发展改革委等单位组成的中国政府代表团出席了环境署理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暨全球部长级环境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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