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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关系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orld Intellectual Property Organization, WIPO)
     ▲成立:根据1967年7月14日在瑞典斯德哥尔摩签署的《建立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成立(1970年生效)。1974年12月成为联合国专门机构。
     ▲成员:共179个成员国(截止2003年10月)
     ▲组织机构:大会、协调委员会和国际局
     ▲总部:瑞士日内瓦
     ▲主要负责人:总干事卡米尔·伊德里斯(DR. KAMIL IDRIS),苏丹人,1997年当选,2003年连任,任期至2009年。
     ▲中国参与情况:1980年加入该组织。应WIPO邀请,我曾同意2003年4月在北京举办世界知识产权领导人会议,后因故未成。
    2006年,中国广泛参与了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各专门委员会的会议,如发展议程提案临时委员会会议、遗传资源、传统知识和民间文艺政府间委员会会议、专利合作条约(PCT)改革工作组会议、国际专利分类(IPC)专家委员会、审计委员会等,就知识产权各热点议题恰当地表达了中国的立场和观点。
    2006年9月25日至10月3日,国家知识产权局田力普局长帅中国代表团出席了WIPO成员国大会第四十二届系列会议,代表团成员包括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李东生、中国驻日内瓦代表团大使沙祖康、国家知识产权局副局长李光玉,以及来自国家版权局和香港知识产权署的官员。
    2006年,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与WIPO在华开展了一系列合作与交流活动。WIPO《专利合作条约》(PCT)巡回研讨班分别在北京、哈尔滨、南京和青岛、成都等地举行;WIPO工业品外观设计海牙协定国家研讨会在深圳举行;WIPO世界学院——中国中部和东北部地区知识产权局局长知识产权高级培训班分别在中国湖南、瑞士日内瓦举行;WIPO传统知识、传统文化表达和遗传资源地区间研讨会在河南成功举办。此外,国家知识产权局还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世界海关组织以及国际刑警组织合作,在北京举办知识产权执法高层圆桌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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