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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边关系
(最近更新时间:2008年07月16日)

 

一、双边政治关系回顾

  两国于1990年10月3日建立外交关系。建交以来,两国高层交往频繁。杨尚昆主席(1993年)、江泽民主席(1994年)、全国政协主席李瑞环(1995年)、李鹏总理(1997年)、朱镕基总理(1999年)、胡锦涛副主席(2002年)、李岚清副总理(2002年)、吴邦国委员长(2005)、温家宝总理(2007)等先后访新。黄金辉总统(1991年)、李光耀总理(1990年)、吴作栋总理(1993、1994、1995、1997、2000、2003年)、王鼎昌总统(1995年)、纳丹总统(2001年)、李显龙(副)总理(1995、2000、2005、2006年)先后访华。李光耀于1991年改任内阁资政后,迄已20余次来华访问或出席有关会议。

  2007年4月,新加坡国务资政吴作栋访华并出席第二届中博会开幕式。7月,吴仪副总理赴新主持召开中新双边合作联委会第四次会议和苏州工业园区联合协调理事会第九次会议。9月,吴作栋国务资政来华出席大连“夏季达沃斯”论坛。10月,黄根成副总理和吴作栋国务资政分别来华出席“新加坡节”活动。11月,新加坡内阁资政李光耀访华,温家宝总理访新并出席第十一次东盟与中日韩等领导人会议。

  两国外交部自1995年起建立磋商机制,迄今已举行5轮磋商。两国除互设使馆外,新加坡在上海、厦门、广州和香港设有总领事馆,在成都设有领事馆。

二、双边经贸关系和经济技术合作

  中新经贸合作发展迅速。新加坡是中国第八大贸易伙伴、第二大海外劳务市场和第四大工程承包市场,对华贸易和投资均占东盟国家首位。中国是新加坡第二大贸易伙伴,仅次于马来西亚。双方重要合作项目有苏州工业园区、无锡工业园、大连港集装箱码头和天津生态城等。新加坡与中国山东、四川、湖北、浙江、辽宁、天津、江苏等省份分别建有经贸合作机制。

  据中国海关统计,2007年中新贸易额471.5亿美元,其中中方出口296.3亿美元,进口175.2亿美元。

  1999年10月,中新签署《经济合作和促进贸易与投资的谅解备忘录》,建立了两国经贸磋商机制。双方还签署了《促进和保护投资协定》、《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漏税协定》、《海运协定》、《邮电和电信合作协议》、《成立中新双方投资促进委员会协议》等多项经济合作协议。

三、在文化、科技、教育等方面的交往与合作

  两国在人才培训领域的合作十分活跃,主要项目有中国赴新加坡经济管理高级研究班、中国市长赴新研讨班、中央党校中青年干部培训班赴新考察、两国外交部互惠培训项目等。2001年起,新方定期派中高级官员团访华。2004年5月,双方决定成立“中国-新加坡基金”,支持两国年轻官员的培训与交流。2007年7月,双方签署《关于借鉴运用新加坡园区管理经验开展中西部开发区人才培训合作的谅解备忘录》。

  1992年,两国科技部门签署《科技合作协定》,次年建立中新科技合作联委会。1995年成立“中国-新加坡技术公司”,1998年设立“中新联合研究计划”,合作项目共计18个。2003年10月,中国科技部火炬中心驻新代表处正式挂牌成立。

  1999年,两国教育部签署《教育交流与合作备忘录》及中国学生赴新学习、两国优秀大学生交流和建立中新基金等协议,中国15所高等院校在新开办了20个教育合作项目。目前我在新各类留学人员约32000人,新在华留学生约1500人。

  1996年,两国文化部签署《文化合作谅解备忘录》。2006年,两国政府签署《文化合作协定》。项目每年逾200起。双方在文化艺术、图书馆、文物等领域的交流与合作不断深入。

  两国在卫生、旅游、质检和环保等领域也进行了密切的交流与合作。2006年,新来华旅游、探亲总人数达82.8万,增长9.5%,是我第六大入境客源国;我赴新游客总人数为103.7万,增长20.9%,是新第二大旅游客源国。2007年7月,两国有关部门分别签署《出入境卫生检疫合作谅解备忘录》和《关于在城镇环境治理和水资源综合利用领域开展交流与合作的谅解备忘录》。11月,两国签署《关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一个生态城的框架协议》及该框架协议的《补充协议》

四、重要双边文件

  1990年10月3日,中国外交部长钱其琛和新加坡外交部长黄根成在纽约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新加坡共和国政府关于建立外交关系的联合公报》。

  2000年4月,新加坡总理吴作栋访华期间,两国政府在北京发表了面向21世纪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新加坡共和国政府关于双边合作的联合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