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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委员就修宪问题举行吹风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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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5/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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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5月21日,外国记者新闻中心邀请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委员张春生、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法律委员会委员信春鹰,就修宪问题向外国及港台驻京记者介绍情况。 信春鹰委员说,中国宪法自1982年制定以来,共经历了四次修改。修改的内容主要体现在基本经济制度的发展和完善。今年3月宪法修正共有十四处,涉及宪法序言及主体部分的一些条文。序言部分的修改主要体现了国家指导思想的重要发展:第一处重要修改是在宪法序言中增加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第二处是在国家总任务的表述中提出三个文明协调发展,第三处是在统一战线的表述中增加了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的概念。 关于宪法制度完善问题,信春鹰介绍说,有六项重大宪法制度通过本次修正得以确立。第一项,土地征收征用制度。这是对中国土地制度的一个重大的完善,也是对农民土地使用权的有力保护。第二项,关于非公有制经济。主要有两方面内容,第一层含义是国家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另一层含义是依法对非公有制经济实行监督和管理。第三项,关于私有财产的保护。此次修宪用外延更为广泛的财产权取代所有权,更全面地保护公民的合法私有财产。第四项,关于社会保障制度。把社会保障制度写入宪法体现了国家在社会保障问题上的决心和意志。第五项,关于国家尊重与保护人权。第六项,关于紧急状态制度。确立该制度主要是考虑整合中国现有的涉及紧急状态的一些单行的法律。此外,紧急状态法律制度也是一个国家法治水平的标志。 两位委员还就宪法修改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30余名外国及港台驻京记者和部分驻华使馆新闻官出席。新闻司副司长刘建超主持吹风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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