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打印
打印文字稿
发表评论
推荐给朋友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资料 > 专题 > 朝鲜半岛核问题 > 第二轮北京六方会谈
第二轮六方会谈主席声明


2004/02/28


  一、2004年2月25日-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日本国、大韩民国、俄罗斯联邦、美利坚合众国在北京举行了第二轮六方会谈。

  二、各方代表团团长分别为:中国外交部副部长王毅、朝鲜外务省副相金桂冠、日本外务省亚洲大洋洲局局长薮中三十二、韩国外交通商部次官补李秀赫、俄罗斯外交部副部长洛休科夫、美国国务院助理国务卿凯利。

  三、各方一致认为,第二轮六方会谈启动了实质问题的讨论,这是有益和积极的,各方态度是认真的。通过会谈,各方增进了对彼此立场的了解,同时也存在分歧。

  四、各方表示将致力于朝鲜半岛无核化,并愿本着相互尊重、平等协商的精神,通过对话和平解决核问题,维护朝鲜半岛和本地区的和平与稳定。

  五、各方表示愿和平共存,并同意采取协调一致的步骤解决核问题及其他关切。

  六、各方一致同意继续会谈进程,原则同意于2004年6月底之前在北京举行第三轮会谈。各方同意成立工作组,为会谈做准备。工作组的职能将通过外交渠道商定。

  七、朝鲜、日本、韩国、俄罗斯和美国代表团一致对中国为成功举办两轮六方会谈所做努力表示感谢。

 
  推荐给朋友
  发表评论 打印文字稿 全文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