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后续机制的建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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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非经济和社会发展合作纲领》规定:双方同意在各个级别上建立联合后续机制,在这一机制下,三年后举行部长级会议,评估纲领的实施情况;两年后举行高官会议;定期举行驻华使节会议。高官级会议和部长级会议将在中非合作论坛的框架内,在中国和非洲轮流举行。
2001年7月,中非双方在赞比亚首都卢萨卡举行部长级磋商会,讨论了《中非合作论坛后续机制程序》;2002年4月,《中非合作论坛后续机制程序》正式生效,论坛机制走向规范化。2002年11月,双方在埃塞俄比亚首都亚的斯亚贝巴举行了论坛第二届高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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