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中非合作论坛第四届高官会有关事项的说明 |
| 2005-06-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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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方将负担每国国内来华的正式代表2人、区域组织观察员1人在华食宿交通费用。与会代表的国际旅费自理。 二、与会人员在华期间的其他费用,包括国内、国际长途电话费、洗衣费、房间内小酒吧、行李超重费、私人活动交通费等由个人自理。 三、请与会人员于8月20日或21日抵京(注册时间为8月20日、21日8:00-20:00),29日或30日离京。与会人员如提前抵达或推迟离京,超出天数的在华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四、请于2005年7月20日前将填妥的报名表送交中国大使馆。 会议秘书处将根据报名情况为与会人员预订酒店并安排机场接送。如与会人员行程有变化,请及时通知中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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