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言人就《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六次缔约方大会未达成任何协议答记者问 | ||
问:你对在荷兰举行的《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六次缔约方大会日前在荷兰结束。但未达成任何协议。中方对此有何评论?
答:《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及其《京都议定书》是迄今国际社会在对付气候变化方面取得的重大成就。各国对海牙第六次缔约方会议一直寄予厚望,期盼会议能就公约和议定书,特别是其中的"三机制"即"清洁发展机制"、"联合履行"和"排放贸易"等达成具体安排协议。此次会议无果而终,原因在于个别发达国家不愿履行其应尽的义务。我们对此深表遗憾。我们认为,只有沿着公约和议定书确立的原则和目标,坚定不移地进行努力,人类才能在对付气候变化这一重大课题上取得预期成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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