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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毅外长就伊朗核问题全面协议“执行日”接受新华社采访

2016-01-17 10:54

    (2016年1月17日)

  一、伊核问题全面协议“执行日”已经到来,您如何看待“执行日”到来的意义?

  当地时间1月16日晚,欧盟外交与安全政策高级代表莫盖里尼代表六国与伊朗外长扎里夫在维也纳发表共同声明,宣布全面协议“执行日”到来。这是国际社会2016年伊始迎来的一个积极消息,我们朝政治外交解决伊核问题又迈出坚实一步。自“执行日”起,全面协议将从准备铺垫进入落地执行的新阶段,对伊制裁开始解除。对于当前面临考验的国际核不扩散体系,“执行日”到来无疑具有示范效应;对于渴望和平与发展的伊朗人民,今天更是一个值得庆祝的日子。

  这一成果来之不易。自去年7月达成全面协议以来,六国与伊朗为协议顺利起步执行做了大量准备工作,彰显了维护全面协议的政治意愿和坚定承诺。中方对此表示赞赏。

  二、您认为下步全面协议执行面临哪些挑战?中方对执行好协议有何主张和建议?

  从“执行日”起,六国及欧盟与伊朗将开启一段长达十年的“航程”。协议执行不是在“真空”下进行的,不可避免会遇到困难和挑战。但路虽远,行则必至;事虽难,做则必成。达成协议,我们已完成一项看似“不可能完成的任务”;同样地,我们也可以执行好协议,再次创造历史。对此,中方有三点主张:

  一是恪守承诺。伴随“执行日”到来,六国与伊朗围绕核领域措施与制裁解除两条主线,兑现各自承诺,完成了分步对等的第一回合。下一阶段,各方应继续抓住全面协议这条准绳,坚持分步对等、公正平衡的原则,不折不扣地履行承诺。

  二是增进互信。伊核问题归根结底是政治安全问题,根子在于有关方互信不足。各方在全面协议谈判与执行准备中,通过不断磨合,已经积累一定的政治互信。各方今后应继续从大处着眼,从大局出发,持之以恒地巩固互信,使之成为协议后续执行的“压舱石”。

  三是互谅互让。伊核协议是一份平衡的文件,也是各方利益相互妥协的产物,体现了各方立场的最大公约数。未来十年航程难免会出现各种各样的急流险滩,我们要继续秉持达成协议的精神,相互体谅,求同存异,妥善解决分歧,积极寻求共识,合力取得进展。只有这样,协议执行才能行稳致远,抵达成功彼岸。

  三、中国为伊核全面协议达成和执行发挥了什么作用?

  中国一直主张通过政治外交手段解决伊核问题,我们的着眼点和出发点始终是履行应尽的国际责任和义务,巩固国际核不扩散体系,维护国际和地区和平与稳定。

  中方建设性参与了全面协议谈判全过程,为推动解决铀浓缩和制裁解除等难点问题提出了有益的方案和思路。全面协议达成后,我们又同各方一道,积极开展协议执行准备。特别是在阿拉克重水堆改造问题上,中方同美、伊等各方开展了卓有成效的合作,推动达成“官方文件”和“谅解备忘录”,为“执行日”顺利到来创造了条件。中国政府还为国际原子能机构2015年和2016年度执行全面协议相关对伊核查任务捐款400万元人民币。

  全面协议执行任重道远。在“执行日”到来之际,我愿重申,中方维护国际和平与稳定的庄严承诺不会改变,推进全面协议执行的政治意愿不会动摇,寻求和平解决伊核问题的外交努力不会放松。我们将继续同各方一道,共同为推动伊核问题的全面、长期和妥善解决做出新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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