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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麻醉品委员会

(Commission on Narcotic Drugs, CND)

(最近更新时间:2024年1月)

【成立时间】1946年2月16日根据联合国经社理事会(下称“经社理事会”)决议成立,为经社理事会职司委员会之一。

【职能】委员会是联合国系统内负责麻醉品管制问题的中心决策机构,主要职能包括:协助经社理事会制定有关政策和措施;根据国际禁毒公约的规定,管制非法使用和滥用麻醉品、精神药物及其前体,审议各缔约国落实国际禁毒公约情况;审议各国落实1998年禁毒特别联大《政治宣言》和2016年禁毒特别联大成果文件的情况等。

【成员】现有成员53个,任期4年,由经社理事会根据区域均衡原则从麻醉品公约缔约国、麻醉药品和精神药物的重要生产国和消费国中选出。

【组织机构】下设中近东麻醉品非法贩运及有关事务小组委员会和亚太、非洲、欧洲和拉美及加勒比四个地区性协调委员会。委员会每年召开一次届会。四个地区性委员会定期分别举行会议,审议本地区管制和禁止麻醉品滥用和非法贩运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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