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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同国际民用航空组织关系

(最近更新时间:2024年1月)

中国是《国际民用航空公约》创始缔约国之一,1946年成为国际民用航空组织(下称“民航组织”)正式成员。1971年11月,国际民航组织理事会通过决议,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的代表为中国驻国际民航组织的唯一合法代表。1974年,中国政府正式恢复参加该组织并当选二类理事国。2004年,在第35届大会上,中国当选为一类理事国并连任至今。

2015年3月11日,民航组织第204届理事会选举产生下任秘书长。中国政府提名的候选人柳芳成功当选。2018年3月16日,柳在民航组织第213届理事会上成功连任。柳是国际民航组织历史上首位中国籍秘书长,也是首位女性秘书长。2022年9月27日至10月7日,民航组织第41届大会在加拿大蒙特利尔举行,中国民用航空局局长宋志勇率中国代表团与会。2023年6月,国际民航组织秘书长胡安·卡洛斯·萨拉萨尔访华。10月,国际民航组织理事会主席萨尔瓦托雷·夏基塔诺来华出席第三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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