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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向《武器贸易条约》第六届缔约国大会提交的书面发言

2020-08-20 17:42

  首先,中方祝贺阿根廷大使费德里科·比列加斯担任《武器贸易条约》第六届缔约国大会主席。尽管受全球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我们无法举行面对面的会议,但这不影响各方加强交流与合作的良好意愿。主席先生创新性提出以书面方式交流,确保本届缔约国大会如期举行。条约组织秘书处也克服困难,为本届会议做出了周到安排。中方对此表示赞赏和感谢。

  众所周知,中国已正式加入《武器贸易条约》。中国常驻联合国代表张军大使于今年7月6日向联合国秘书长古特雷斯交存了加入书,条约将于10月4日起对中国生效。中国为自己成为条约缔约国大家庭中的正式一员感到高兴和自豪。

  中国加入《武器贸易条约》,是积极参与全球武器贸易治理、维护国际和地区和平的重要举措,进一步体现了中国支持多边主义、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决心和诚意。

  中国对军品出口一向采取慎重负责的态度,严格管理军品出口,并建立了相当完善的政策法规体系,完全符合条约的宗旨和目标,达到了条约的要求。第一,中国的军品出口严格遵循三项原则,即有助于接受国的正当防卫能力;不损害有关地区和世界的和平、安全与稳定;不干涉接受国内政。第二,中国先后颁布实施《枪支管理法》《军品出口管理条例》及《军品出口管理清单》等法律法规,对所有军品出口依法实施严格、有效管理。第三,中国只与主权国家开展军贸合作,并要求接受国政府提供军品的最终用户和最终用途证明,承诺未经中国政府许可不向第三方转让从中国进口的武器。此外,中国不向非国家行为体出售武器,这一做法超出了条约现有规定,充分体现了中国对武器出口的高度负责任态度。

  中方一向高度重视常规武器引发的人道主义问题,赞成国际社会采取必要措施,规范国际武器贸易,打击非法武器转让。正因如此,中方全程参与了条约谈判,为条约达成发挥了建设性作用。条约生效后,中方作为观察员,积极参加了条约历届缔约国大会,密切跟踪和学习借鉴各国的有益经验和做法。此外,中国一直全面履行相关国际承诺,严格遵守联合国安理会武器禁运决议,积极支持和落实联合国轻小武器《行动纲领》《识别和追查非法小武器国际文书》,坚持向联合国常规武器登记册提交报告,为加强常规武器控制、提高常规武器转让透明度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切过往,皆为序章。加入《武器贸易条约》,开启了中国深入参与全球武器贸易治理的新阶段。作为缔约国,中国将坚定支持条约的宗旨和目标,全面履行条约义务,并愿与其他缔约国一道,相互学习借鉴,密切沟通协作,共同致力于规范常规武器贸易、打击非法转让,为维护国际和地区和平稳定、缓解常规武器引发的人道主义问题做出更大贡献。

  我们关切地注意到,在当前新冠肺炎疫情威胁人类安全的背景下,常规武器泛滥引发的各方面问题仍不容忽视。特别是受个別国家政治“病毒”的影响,地缘政治角逐加剧,地区武装冲突和动荡此伏彼起,武器贸易规模不断攀升,恐怖主义、极端主义和跨国有组织犯罪远未消除,常规武器非法转让和转用的风险有增无减。有的国家持续将武器贸易作为政治工具,通过单边、歧视性武器禁运、向非国家行为体出售武器等手段,露骨干涉别国内政、大力推行霸凌主义,严重破坏国际和地区的和平与稳定。有的国家为了一己私利,不断自我松绑,放宽本国武器贸易出口管制政策,甚至撤销签署《武器贸易条约》,严重冲击国际社会规范常规武器贸易的多边努力。有的国家毫无节制地购买武器,在武器装备上的花销远远超出应对新冠肺炎这一全球“公敌”的投入,削弱国家间互信和安全感。

  正如联合国秘书长古特雷斯在新裁军议程中所言,常规武器军控是“拯救生命的裁军”。联合国“2030可持续发展议程”亦将减少小武器非法流动作为一项重要目标。我们作为《武器贸易条约》的缔约国,作为多边主义的坚定支持者,理应为实现上述目标发挥更大积极作用,为全球安全治理做出应有的贡献。为此,中方愿提出三点主张:

  第一,持续提高条约普遍性和有效性。条约成员国应重信守诺,忠实、全面、有效履行条约义务,将条约宗旨和目标落到实处;应积极开展国际合作与援助,特别是要帮助发展中国家加强履约能力建设;应加强外联活动,不断吸引更多国家加入条约,为打击非法武器贸易争取更多支持。

  第二,加强联合国框架内常规武器军控机制的互动协作。坚定致力于多边主义,积极支持联合国在常规武器军控方面发挥核心作用;应加强《武器贸易条约》与联合国“常规武器登记册”等机制的协调合作和信息交流,做到相互补充,相互促进,努力争取形成合力。

  第三,进一步强化负责任的武器贸易理念。各国应从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高度出发,树立共同、综合、合作、可持续的新安全观,积极营造和平稳定的国际和地区安全环境,最大限度减少战争和武器给人类造成的苦难;应坚持公平正义原则,充分考虑各国正当安全利益和合理诉求,坚决抵制歧视性和双重标准做法,标本兼治地解决常规武器引发的各方面问题。中方特别呼吁,各国不向非国家行为体出售武器,停止借此干涉主权国家内政,切实维护《联合国宪章》的宗旨和原则。

  作为世界和平的积极建设者、国际秩序的坚定维护者,中国愿与包括条约成员国在内的各方携手合作,不断凝聚共识,为条约的有效落实,为构建规范合理的武器贸易秩序,维护国际和地区和平与稳定做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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