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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核裁军问题中国代表团提交的工作文件

2021-12-28 18:07

一、全面禁止和彻底销毁核武器,最终建立无核武器世界,符合全人类的共同利益,是世界各国的共同夙愿。2017年1月,习近平主席在联合国日内瓦总部发表演讲表示,核武器是悬在人类头上的“达摩克利斯之剑”,应该全面禁止并最终彻底销毁,实现无核世界。

二、当前,国际安全形势经历深刻复杂变化,国际军控体系面临空前挑战。霸权主义、集团政治和“新冷战思维”大行其道,热点安全问题胶着难解,新威胁新挑战交织涌现,国际军控进程正处于重要的十字路口。国际社会对国际安全形势不断恶化深感担忧,维护世界和平发展的呼声日益高涨。

一些国家固守冷战思维,渲染大国竞争,放手发展军力,强化军事同盟体系。有关核武器国家斥巨资升级三位一体核武库,发展并部署低当量核武器,寻求在远离本土的亚太和欧洲部署陆基中导,还不断发展和部署全球反导系统,计划在外空部署武器,谋求攻防兼备的压倒性军事优势。这些消极动向严重威胁地区安全,破坏全球战略平衡与稳定,阻碍国际核裁军进程。

三、当前形势下,国际社会更应践行真正的多边主义,坚决抵制冷战思维和零和博弈,秉持共同、综合、合作、可持续的安全观,维护并加强包括《不扩散核武器条约》在内的多边核裁军与核不扩散机制的权威性和有效性,共同应对当前突出安全挑战,消弭潜在安全威胁,建设持久和平、普遍安全的世界。中方主张:

(一)依据公正合理、逐步削减、向下平衡原则,循序渐进开展核裁军。核裁军措施应遵循“维护全球战略稳定”和“各国安全不受减损”等基本原则。两个拥有最大核武库的国家,应根据联大决议等联合国文件规定,切实履行核裁军特殊、优先责任,继续以可核查、不可逆和有法律约束力的方式,进一步大幅、实质削减各自核武库,为最终实现全面、彻底核裁军创造条件。在条件成熟时,所有核武器国家都应加入多边核裁军谈判进程。

(二)维护并加强以《不扩散核武器条约》为基石的国际核不扩散与核裁军体系,抵制可能损害其权威的“小集团”“小圈子”。各方应全面平衡推进核裁军、防扩散与和平利用核能三大支柱,坚决抵制双重标准和实用主义,旗帜鲜明反对个别国家基于冷战思维和狭隘地缘政治考量,开展有违条约目的和宗旨的核合作。

(三)降低核武器在国家安全政策中的作用。所有核武器国家应重申“核战争打不赢也打不得”理念,放弃以首先使用核武器为基础的核威慑政策,并缔结“互不首先使用核武器条约”;以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方式向无核武器国家提供有效安全保证。美国应停止制造大国对立和对抗,纠正谋求压倒性军事优势的错误做法,放弃发展或部署全球导弹防御系统,不寻求在亚太及欧洲部署中导,为防止核军备竞赛、维护战略稳定做出应有贡献。

(四)核武器国家应致力于认真履行《不扩散核武器条约》第六条义务,恪守往届审议大会达成的核裁军共识,公开承诺不寻求永远拥有核武器。有关核武器国家应废除核保护伞及核共享的政策和做法,将部署在国外的核武器全部撤回本国。核武器国家应积极支持无核武器国家在自行协商、自愿协议的基础上建立无核武器区,并尽快签署和批准无核武器区条约相关附加议定书。

(五)国际社会应保持建设性沟通,以理性、务实、有效的方式推动核裁军进程。中方理解无核武器国家在推进核裁军进程方面的愿望和诉求。就全面彻底销毁核武器的最终目标而言,中方立场与《禁止核武器条约》是一致的。同时,核裁军进程不能脱离国际安全现实,必须遵循“维护全球战略稳定”和“各国安全不受减损”原则,循序渐进地加以推进。《禁止核武器条约》不反映、也不构成习惯国际法,对非缔约国不具有法律约束力。

四、作为核武器国家,中国自拥有核武器第一天起,就积极倡导全面禁止和彻底销毁核武器,致力于实现无核武器世界崇高目标。中国从不回避本国承担的国际核裁军责任,以实际行动为推进国际核裁军进程作出了重要贡献。

- 中国坚定走和平发展道路,坚持独立自主和平外交政策,始终不渝奉行防御性国防政策和自卫防御的核战略。中国的核政策在所有核武器国家中最具稳定性、连续性和可预见性。

- 中国承诺在任何时候和任何情况下都不首先使用核武器,无条件不对无核武器国家和无核武器区使用或威胁使用核武器。中国是五核国中唯一作出有关承诺的国家,这一政策不会改变。

- 中国始终将核力量维持在国家安全需要的最低水平,从来不与任何国家比投入、比数量、比规模。中国从不参加任何形式的军备竞赛,不为别国提供核保护伞,不在别国部署核武器。

- 中国高度重视《不扩散核武器条约》作为国际核不扩散与核裁军体系的基石作用,积极参与条约审议进程,认真履行条约义务,恪守历届审议大会共识,已向十审会提交更新版的国家履约报告。

- 中国支持《全面禁止核试验条约》尽早生效,始终恪守“暂停试”承诺,正稳步推进国内各项履约筹备工作。中国境内禁核试监测台站批量通过核证验收并启动实时数据传输,体现了中国对条约的坚定支持。

- 中国认为裁谈会是谈判达成“禁产条约”的唯一适当场所。支持裁谈会在达成全面、平衡工作计划基础上,根据“香农报告”及其所载授权,启动条约谈判。

- 中国认为充分有效的核裁军核查措施是最终全面禁止和彻底销毁核武器的重要技术保障,将继续积极参与联合国核裁军核查政府专家组工作。

- 中国致力于维护联大一委、裁谈会等多边军控机制权威性和有效性,支持各方在现有机制框架内,就国际安全环境、全球战略稳定、减少核战争风险等问题进行坦诚、务实对话。

- 中国积极参与五核国对话与合作进程,致力于推动五核国发表防止核战争的联合声明,重申“核战争打不赢也打不得”理念,并牵头完成制订新版五核国核术语表,协调五核国与东盟就《东南亚无核武器区条约》议定书签署问题重启对话。中方将继续支持五核国就核战略与核政策、减少战略风险、和平利用核能等事关战略安全与稳定的所有重大问题开展对话合作。

- 中国高度重视与无核武器国家间的建设性对话,充分理解无核武器国家推进核裁军的良好意愿,愿与无核武器国家就维护和加强现有裁军机制、循序渐进实现无核武器世界最终目标保持沟通。

五、中国将继续为促进国际团结合作、推进国际核裁军进程、实现全面禁止和彻底销毁核武器作出不懈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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