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6月25日,北京)
尊敬的联合国安理会1540委员会主席德拉加斯卡大使,
各位同事,女士们、先生们,
首先,我代表中国外交部,欢迎各位参加中国外交部和安理会1540委员会、联合国裁军事务办公室联合举办的第四期执行第1540号决议亚太地区国家联络点培训班。
本次培训班在安理会通过第1540号决议20周年之际举办,具有特殊重要意义。我愿借此机会,对安理会1540委员会、联合国裁军事务办公室和欧盟的大力支持表示赞赏,对出席培训班的亚太各国和相关组织表示衷心感谢。
各位同事,
当前,世界大变局加速演进,和平、发展、合作、共赢的历史潮流不可阻挡,国际社会命运与共的大趋势不会改变。同时,国际安全形势日益复杂严峻,冷战思维和双重标准不断侵蚀国际防扩散体系,应对非国家实体特别是恐怖分子获取大规模杀伤性武器面临新的挑战,发展中国家和平利用科技仍然受到诸多限制。
第1540号决议是国际防扩散体系重要支柱。20年来,在国际社会共同努力下,打击非国家实体扩散活动的政治共识不断深化,国际和地区层面的协调合作显著加强,各国防扩散出口管制机制更趋完善、能力持续提升。1540委员会及其专家小组根据授权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得到国际社会充分认可。
各位同事,
国际社会应以第1540号决议通过20周年为契机,认真总结经验,加强交流合作,推动决议得到全面、平衡、可持续执行,推进构建公正、合理、非歧视的防扩散出口管制秩序。中方有三点主张:
第一,要加强全球安全治理。时代越是动荡变化、充满挑战,越需要秉持共同、综合、合作、可持续的安全观,以强有力的治理体系管控日益多元的安全风险,以实实在在的发展红利消弭不安全的土壤。这是解决扩散问题的根本之道,也是国际社会处理防扩散问题需始终铭记的大局。
现有国际防扩散体系来之不易。要坚决维护《不扩散核武器条约》《禁止生物武器公约》《禁止化学武器公约》等条约体系的权威性和有效性,推动相关国际组织和机制公平正义地发挥作用。应从国际社会共同利益出发,忠实履行防扩散国际义务,客观公正处理防扩散热点问题,摒弃滥施出口管制、非法单边制裁等错误做法,不断夯实防扩散合作的基础。
第二,要坚持真正的多边主义。防扩散是全球性问题。以不结盟运动为代表的广大发展中国家一直强调,经由多边协商达成普遍、全面、非歧视的协定,是解决防扩散关切的最佳手段。这充分体现了人类安全共同体意识,也充分体现了共商共建共享的全球治理观。
面对日益多元的防扩散挑战,各国要坚定维护以联合国为核心的国际体系、以国际法为基础的国际秩序,发挥联合国在防扩散治理中的主平台作用。现有防扩散出口管制机制应顺应时代潮流,就管制标准、管制清单等认真听取发展中国家意见。各国政府承担本国防扩散首要责任。在执行第1540号决议等过程中,应充分尊重各国主权,支持各国依据国情制定政策,自主加强机制和能力建设。
第三,要保障和平利用科技的合法权利。通过国际合作促进科技和平利用,是一项不容推卸的国际义务,也是维护各国发展权的应有之义。新的时代背景下,确保各国出于和平目的,在核能、生物、电子、航空、航天、信息通信等领域不受阻碍地享受科技成果,对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至关重要。
中方一贯主张统筹发展和安全,既要从维护国际安全出发,采取必要的防扩散、出口管制措施,也要充分考虑到各国人民福祉,不以牺牲和平利用为代价。中方呼吁国际社会共同努力,推动“在国际安全领域促进和平利用国际合作”联大决议得到有效落实。中方将向今年第79届联大再次提交该决议,希望各国积极支持。
各位同事,
中国是生物武器、化学武器受害国,曾长期遭受核武器威胁。中国坚决反对大规模杀伤性武器及其运载工具扩散,这是我们基于自身根本利益和人类长远发展所作出的战略决断,与中国坚持和平发展道路、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一脉相承。
中国高度重视加强国际防扩散体系,已将相关工作专门列入全球安全倡议概念文件。中方将继续深入参与包括第1540号决议在内防扩散多边进程,积极推动通过政治外交手段解决热点问题,力所能及为国际社会提供公共产品。中方也愿继续本着权利和义务对等的原则,同有关国家和机制开展对话合作。
中国高度重视加强国家防扩散体系和能力建设。在接下来的讨论中,来自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原子能机构等单位的同事将同大家分享中国的经验做法。
各位同事,
国家联络点承担着对内沟通协调、对外交流合作的重要职责,对促进第1540号决议执行具有重要意义。很高兴看到,经过近十年的共同努力,中国同1540委员会、联合国裁军办建立的国家联络点培训班逐步成为执行决议的品牌项目。
第1540号决议通过20年来,各国以及相关国际组织和机制都积累了丰富经验。期待大家通过本次培训班,加强交流、相互借鉴,为推动国际防扩散进程作出新的贡献。
最后,预祝培训班取得圆满成功!再次感谢大家大力支持!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