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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部副部长谢锋出席《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开放签署40周年国际研讨会并接受央视专访

2022-09-03 10:00

2022年9月1日,外交部副部长谢锋出席《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开放签署40周年国际研讨会并接受央视专访。专访全文如下:

一、问:请简要介绍中国举办本次会议的目的以及本次国际研讨会的情况?

当前,百年变局加速演进,全球海洋治理面临诸多新问题。作为《公约》缔约国,中方在《公约》开放签署40周年之际举办国际研讨会,旨在集思广益,共同回顾《公约》缔结历史,重温《公约》宗旨原则,促进全球海洋合作治理。

200多名各国政府官员、国际组织代表和专家学者与会。王毅国务委员发表重要讲话,深入阐述了中方对《公约》的立场态度,倡导各方坚持命运与共,推动海洋可持续发展;坚持对话协商,维护海洋和平安宁;坚持国际合作,守护海洋生态环境;坚持国际法治,携手推进海洋治理新征程。联合国副秘书长苏亚雷斯为会议致开幕辞,鼓励以《公约》精神为指引,应对海洋生物多样性、海洋垃圾污染等新挑战。我本人也在会上就中国全面善意履行《公约》,积极贡献全球海洋合作治理有关情况做了主旨报告。与会各方将围绕《公约》40年成就和贡献、海洋法前沿问题等深入讨论,共商海洋合作治理之道。

二、问:《公约》过去40年发挥了怎样的作用,存在什么样的问题,如何看待《公约》的未来?

《公约》是海洋领域的综合性法律文书,兼顾沿海国、船旗国、内陆国等不同国家利益,为人类认识海洋、保护海洋和可持续利用海洋发挥了重要作用。《公约》创设的国际海底管理局、大陆架界限委员会、国际海洋法法庭三大机构,成为全球海洋治理重要机制,为讨论和解决海洋问题提供了有益平台。

同时,《公约》并未穷尽所有海洋法问题,历史性权利、远海群岛等事项仍继续由习惯国际法调整。40年前《公约》出台时,海平面上升、海洋酸化、无人船舶等问题尚未凸显,《公约》对类似的新问题没有具体规定。实施中,也存在对《公约》曲解、甚至滥用程序的情况,相关做法有损《公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公约》是开放包容、与时俱进的法律框架。《公约》清晰载明,其“未予规定的事项,应继续以一般国际法的规则和原则为准据”。《公约》出台后陆续制定关于国际海底和鱼类种群的两份执行协定,目前各方正在谈判关于海洋生物多样性的国际协定。只要各方坚守《公约》精神,不断丰富包括《公约》在内的国际海洋法,《公约》一定会在未来全球海洋治理中继续发挥重要作用。

三、问:中国作为《公约》缔约国,如何看待《公约》对解决南海争端的作用?

答:在海洋争端问题上,中国一贯主张由直接有关当事国在尊重历史事实和国际法基础上进行谈判协商,这符合《公约》的规定,也是大多数国家的成功经验,是和平解决海洋争端的最有效途径。

关于《公约》对解决南海争端的作用,我想强调两点:第一,相关争端不仅涉及海洋划界,还包括领土问题。解决领土问题,主要依据《联合国宪章》等国际法;解决海洋争端,除《公约》外,还需考虑相关条约和习惯国际法。二是《公约》争端解决机制尊重争端当事国的自愿选择。2006年,中国依据《公约》郑重声明,明确海洋划界等不适用《公约》强制程序。同时,中国与有关邻国一直存在通过谈判磋商解决争端的重要共识。

2000年中国与越南谈判签订北部湾划界协定。在有关争端完全解决前,中方致力于按照《公约》精神,同相关国家就涉海问题作出临时安排,目前已同菲律宾、越南等建立双边海洋事务磋商机制,积极推动与周边国家开展海上共同开发。中国坚持与邻为善、以邻为伴,将继续与相关国家一道,按照中国和东盟国家共同提出的双轨思路,推动海上对话交流和务实合作,妥善管控分歧,推动南海和地区繁荣发展。同时,我们将继续以《南海各方行为宣言》为指引,加快制定有效、富有实质内容、符合包括《公约》在内的国际法的“南海行为准则”,为管控分歧、推进合作提供更加强有力的制度保障。

四、问:中国为《公约》出台和实施做了哪些工作,未来将如何进一步推动发挥《公约》作用?

答:中国始终是《公约》及其机制的积极参与者、建设者和贡献者。

当前,百年变局与世纪疫情交织影响,海洋环保和可持续发展问题愈加凸显。中国愿与各方一道,继续坚守《公约》的宗旨原则,弘扬《公约》体现的真正的多边主义精神,从兼顾不同国家利益、维护全人类共同利益的角度出发,切实提升发展中国家海洋科研和治理能力,善意、全面、完整、准确地解释和适用《公约》,反对强权即公理,反对选择性适用《公约》,维护和促进公平正义的国际海洋秩序,完善全球海洋治理。

五、问:美国不是《公约》成员,但却在多种场合指责中方违反《公约》,并持续加大在南海开展“航行自由行动”,挑战中国的权利主张。您对此有何看法?

答:早在《公约》谈判期间,美方就不顾发展中国家关切,顽固反对国际海底及其资源属于人类共同继承财产,企图在《公约》之外另搞一套,对《公约》出台制造障碍。美方在谈判中反对发展中国家提出的专属经济区制度,却在《公约》出台后主张了全球最大的专属经济区海域。美至今不批准《公约》,强调自身不受《公约》程序限制,却别有用心地鼓吹《公约》至上,动不动拿《公约》说事,把《公约》变成抹黑遏制打压他国的工具。美只想享受《公约》制度红利,而不愿承担《公约》义务,说一套做一套,根本没有资格拿《公约》说事。

美方当初炮制所谓“航行自由行动”的真实目的是,抵制《公约》专属经济区等制度,维护美海洋霸权,让美军舰机继续在海洋上不受限制地横行霸道。近年来美方恶人先告状,倒打一耙,动不动打着“航行自由”的幌子,挑战他国海洋主张,毫无国际法包括海洋法依据。中国在南海的立场主张具有充分历史和法理依据,南海航行自由过去、现在和将来都不存在任何问题。美方仗势军力挑战他国主张,威胁他国安全和海洋权益,违背不使用武力或以武力相威胁等一般国际法原则,是逆历史潮流而动,企图违法推行海上“丛林法则”,理所当然遭到包括中国在内的国际社会的坚决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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