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资料 > 专题 > 以往专题 > 2012年专题 > 温家宝总理出席联合国可持续发展大会并访问巴西、乌拉圭、阿根廷和智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智利共和国政府联合声明

2012-06-27 12:10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智利共和国政府联合声明

  二0一二年六月二十六日

  应智利共和国总统塞瓦斯蒂安·皮涅拉·埃切尼克阁下邀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总理温家宝阁下于2012年6月25日至26日对智利进行正式访问。

  温家宝总理和塞瓦斯蒂安·皮涅拉·埃切尼克总统及两国代表团正式成员就两国关系及双边合作机制的发展情况深入交换了意见,达成广泛共识。温家宝总理还分别会见了智利参议长卡米洛·埃斯卡洛纳和众议长尼古拉斯·蒙克贝格。

  双方肯定两国建交41年来,特别是2004年建立全面合作伙伴关系以来,双边关系全面快速发展。两国政治上相互信任,经贸关系快速发展,各领域合作富有成效,在国际事务中积极协调。鉴此,双方决定将双边关系定位为战略伙伴关系。

  两国领导人同意继续保持高层交往,深化政治互信。将通过现有双边对话机制,包括双边关于人权和司法问题的非正式磋商与交流,积极推动政府层面合作。

  两国领导人强调了两国间议会外交的重要性,并高度评价中智外交部间政治磋商机制和议会政治对话机制发挥的作用。

  智方重申奉行一个中国政策。中方对此表示赞赏和感谢。

  双方均认为,国家间边界问题应在遵守国际法的基础上,通过有关各方对话和友好协商解决分歧。

  两国领导人一致认为,双方经济互补性强,应继续推动和加强在贸易、矿业、农业、科技、可再生能源、服务业、教育、林业等领域的合作,推动在其他具有巨大发展潜力并能惠及双方的领域的交流。

  双方对中智自由贸易协定关于投资的补充协定谈判圆满结束表示祝贺,这将为促进和保护两国相互投资提供新的法律依据。此外,双方同意加强质检、海关等领域合作,优化贸易结构,培育新的贸易增长点,稳步扩大双边贸易,并发挥比较优势,推进服务贸易发展。

  双方强调两国科技混委会及其2011-2013年行动计划的重要性,并一致认为,应深化地震、天文、信息技术、创新、新能源、可再生能源、基础科学、研究、空间科学、环保以及南极事务等领域的交流,促进互利合作。

  双方同意,推动中国省市和智利大区间的交流,探寻新的地方商贸机会;扩大互访、促进文化、学术和旅游等领域的交流,以增进两国人民的相互了解、合作与友谊。

  双方指出,中智同为发展中国家,在许多重大国际和地区问题上拥有广泛共识。双方愿加强在联合国、世界贸易组织、亚太经合组织、东亚-拉美合作论坛等国际组织和多边机制框架内的沟通,就全球经济治理、国际金融体系改革、多哈回合谈判、气候变化、加强发展中国家的合作等问题保持密切协调与合作。

  双方重申,将继续致力于确保太平洋海洋资源的长期可持续利用。希望《南太平洋公海渔业资源养护与管理公约》尽早生效。

  双方对拉美和加勒比国家共同体的正式成立感到高兴,中方欢迎智利外长将作为拉共体轮值主席国外长访华,并与拉共体“三驾马车”其他成员国代表一道,就深化双方关系、开展合作的可能性以及其他共同关心的议题进行探讨。

  中方对智利成功主办“拉美太平洋联盟”第四届峰会表示祝贺,愿与联盟建立联系,并同智方以及联盟其他成员国一道,共同促进亚太区域合作。

  访问期间,双方签署了《关于完成中智自由贸易协定关于投资的补充协定谈判的联合声明》,以及农业、质检、电信等领域合作文件。

  双方一致认为,温家宝总理此次对智利进行的正式访问取得成功,对推动中智友好合作关系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温家宝总理对皮涅拉总统和智利政府在访问期间给予的热情接待表示衷心感谢。

返回顶部
信息提示

您即将离开外交部门户网站,跳转到其他网站,
是否继续访问?

继续访问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