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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澜沧江—湄公河合作框架下深化灾害管理合作的联合声明

2022-07-06 10:25

2022年7月4日,澜沧江—湄公河合作第七次外长会在缅甸蒲甘举行,各国外长基于2020年8月24日澜湄合作第三次领导人会议关于开展应对气候变化和防灾减灾等领域合作的有关共识,支持深化灾害管理合作,欢迎澜湄六国灾害管理部门发表如下声明:

澜湄六国山水相连,面临自然灾害带来的共同风险。当前,在全球气候变化背景下,澜湄区域面临的自然灾害形势日趋严峻,极端灾害发生频率和强度增加,社会经济发展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受到严重威胁。各国亟需加强合作,同心协力,更好应对面临的共同挑战。

近年来,澜湄国家通过双多边平台加强灾害管理务实合作,取得了积极成效,为提升区域灾害防治能力发挥了重要作用。为进一步促进人民优先和以人民为中心的合作,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柬埔寨王国国家灾害管理委员会、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劳动和社会福利部、缅甸联邦共和国社会福利和救济安置部、泰王国内政部、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农业与农村发展部愿探索成立澜湄灾害管理合作机制,在风险评估、早期预警预报和监测、预防和减轻、备灾和响应、韧性恢复等领域深化务实合作,互学互鉴、取长补短,通过创新工具和适当的政策,加强政策一致性和能力建设,更好维护各国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助力区域可持续发展。

我们坚信,澜湄国家加强团结合作,必将有力应对灾害,促进中国—东盟灾害管理合作取得更多实实在在的成果,也将有助于各国全面落实《2015-2030年仙台减轻灾害风险框架》和《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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