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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塔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长访问塔吉克斯坦共和国的联合新闻公报

2003-09-03 00:00

  一、应塔吉克斯坦共和国外交部长纳扎罗夫的邀请,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长李肇星于二OO三年九月一日至二日对塔吉克斯坦共和国进行了正式访问。

   访问期间,李肇星外长会见了塔吉克斯坦共和国总统拉赫莫诺夫、总理阿基洛夫,与塔吉克斯坦共和国外交部长纳扎罗夫举行了会谈。

   双方在友好、相互理解和建设性气氛中,就中塔睦邻友好关系现状和发展前景以及共同感兴趣的地区和国际问题深入交换了意见。

   二、双方对中塔关系发展现状表示满意,坚信进一步巩固和扩大中塔睦邻友好关系符合两国利益,有利于维护地区和平与稳定。

   三、塔吉克斯坦共和国重申,世界上只有一个中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代表全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台湾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塔方反对任何制造“两上中国”或“一中一台”的企图,反对“台湾独立”,反对台湾加入任何必须由主权国家参加的国际和地区组织。塔方重申不同台湾建立任何形式的官方关系和进行任何官方往来。

   中华人民共和国重申,将一如既往地支持塔吉克斯坦共和国为进一步巩固民族独立、国家主权、发展民族经济、解决社会问题和社会生活民主化所作的努力,并将为此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

   四、双方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塔吉克斯坦共和国关于中塔国界补充协定》的生效予以高度评价,认为历史遗留边界问题的全面解决体现了两国高水平的政治互信,符合两国和两国人民的根本利益,对发展两国睦邻友好与互利合作关系将产生深远影响。

   五、双方认为,开展平等互利的经贸合作是两国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双方重申,将利用两国政府间经贸合作委员会机制,发挥各自优势,充分挖掘潜力,积极探索贸易、投资、交通、通讯、能源、科技等部门合作的新领域和新办法。

   六、双方对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塔吉克斯坦共和国政府关于中塔边境口岸及其管理制度的协定》表示满意,认为中塔间卡拉苏(中)-阔勒买(塔)口岸及中塔公路的开通将有利于两国人员往来的进一步发展和扩大经贸联系,双方将加快卡拉苏-阔勒买口岸的海关、边检等基础设施建设,以便尽早促成口岸正式开通。

   七、双方指出,恐怖主义、分裂主义、极端主义仍是本地区安全与稳定的主要威胁。双方认为,有必要建立双边和多边机制,以应对上述恶势力的威胁和挑战。双方强调,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塔吉克斯坦共和国关于打击恐怖主义、分裂主义、极端主义的合作协定》有助于加强中塔在该领域的合作。双方决心在双边和上海合作组织框架内继续采取有效措施,共同打击包括“东突”恐怖势力是国际反恐斗争的重要组成部分。

   八、双方指出,上海合作组织成立两年多来,致力于不断完善自身机制建设和推进各领域合作,成效显著,现已发展成为维护地区安全与稳定、促进共同发展的有效机制。中塔双方重视上海合作组织的作用和影响,愿继续共同努力,推动组织不断向前发展,使其在地区和国际事务中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

   九、双方重申支持阿富汗的独立和领土完整,指出发挥联合国的积极作用以维护阿持久和平与稳定将对本地区国家和整个世界的稳定和发展产生积极影响。双方支持阿富汗过渡政府为巩固阿和平和战后重建所作的努力。

   十、双方对种植、加工及非法贩运毒品给本地区带来的严重危害感到忧虑。中方重申,支持塔吉克斯坦共和国关于在上海合作组织框架内开展打击非法贩运毒品多边合作的倡议。

   十一、李肇星外长和纳扎罗夫外长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塔吉克斯坦共和国政府关于中塔边境口岸及其管理制度的协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塔吉克斯坦共和国关于打击恐怖主义、分裂主义和极端主义的合作协定》,并互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塔吉克斯坦共和国关于中塔国界补充协定》批准书。

   双方认为,李肇星外长对塔吉克斯坦共和国的正式访问十分成功,对未来两国关系的深入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长李肇星对在杜尚别期间受到的热情款待表示感谢,并邀请纳扎罗夫外长对中国进行正式访问。纳扎罗夫外长愉快地接受了邀请。访问时间将通过外交渠道协商。

  

OO三年九月二日于杜尚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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