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届亚欧首脑会议主席声明
来源:    2006-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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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届亚欧首脑会议主席声明
(2006年9月10日至11日,赫尔辛基)

     第六届亚欧首脑会议于2006年9月10日至11日在赫尔辛基举行。亚洲13国、欧洲25国的国家元首或政府首脑以及欧盟委员会主席出席会议。同时兼任欧盟理事会主席的芬兰总理主持了这次历史性会议。
     领导人忆及1996年在曼谷、1998年在伦敦、2000年在汉城、2002年在哥本哈根和2004年在河内举行的前五届首脑会议,在“亚欧会议十周年:共同应对全球挑战”主题下,就共同关心的问题进行了广泛、深入和富有成果的讨论。
    领导人赞赏地注意到,第五届亚欧首脑会议以来举行的外交、财政、文化和劳动部长会议取得积极成果,并认可这些会议提出的建议。
 
亚欧会议十周年:共同应对全球挑战
 1、领导人确认,过去10年间,亚洲和欧洲作为全球政治和经济力量的重要性显著上升。他们欢迎亚欧关系加强,各主要合作领域互动增加。这反映出两个地区通过共同努力应对国际上的深刻变化,包括日益加深的全球相互依存。
 2、领导人回顾了亚欧会议的第一个10年,欢迎亚欧会议在促进和平与稳定方面取得的总体成果,强调在第一个10年中,亚欧会议作为一个多领域对话的促进者,力量得到加强,确立了其亚欧政策对话平台的地位。他们满意地注意到亚欧政治互动不断拓展,在建立更紧密经济伙伴关系上取得进展,不同文化间对话进一步深入,在影响两地区的跨领域问题上的相互了解加深。此外,领导人对亚欧会议第一个10年间举办的丰富多彩的活动表示赞赏。这些活动体现在后附的根据亚欧会议倡议回顾报告整理的完整的倡议目录中。
 
 地区形势发展
 3、领导人讨论了欧盟一体化进程的发展。这一进程启动以来促进了欧洲和平、稳定和发展。他们就当前东亚共同体共识和东盟一体化进程交换了看法,对其表示支持,并注意到《万象行动计划》。他们进一步欢迎2005年12月在吉隆坡举行的第一届东亚峰会,认为这是正在演变中的地区架构的一部分,东盟在其中发挥了驱动作用。领导人还注意到欧盟加入《东南亚友好合作条约》的意愿,并期待欧盟参与迅速发展的地区合作,认为建设东亚共同体将有助于本地区及域外的和平、安全、繁荣与进步。领导人讨论并评估了地区形势的发展和地区安全对话与合作的相关实践,尤其是东盟地区论坛、欧洲安全与防卫政策和欧安组织可作为地区安全合作和建立互信的榜样。领导人同时欢迎欧盟与东南亚国家在亚齐观察团的合作,认为这反映了欧洲与亚洲在促进和平和安全方面的紧密合作。
 4、领导人就朝鲜半岛形势交换了意见。他们强调朝鲜半岛无核化对维护东北亚和平与稳定至关重要,表示支持通过对话和平解决朝鲜核问题。他们重申支持2005年9月19日在北京一致通过的《六方会谈联合声明》。他们还强调应避免采取任何可能加剧紧张局势的行动,敦促朝鲜立即无条件重返六方会谈并为尽快落实联合声明作出努力。领导人对朝鲜最近试射导弹表示严重关切,这危害了该地区和域外的和平、稳定与安全。他们重申支持联合国安理会第1695号决议。他们还强调解决人道主义关切的重要性。
 领导人认为,借鉴欧洲通过共同安全和防务政策及欧洲安全组织成功经验,将相互间的不信任和对抗转化为对话与合作,增强东北亚多边安全合作,将增进本地区国家之间的相互理解与信任,为东北亚地区和平与共同繁荣奠定更坚实的基础。
 5、领导人注意到缅甸代表团团长有关缅甸最新政治形势发展的介绍。领导人欢迎东盟的有关努力及其2006年7月吉隆坡第39届东盟外长会联合声明中有关缅甸问题的表述。他们还欢迎联合国副秘书长甘巴里2006年5月对缅甸的访问,重申继续支持联合国秘书长为促进缅甸和平政治改变的努力。他们鼓励缅甸政府与东盟、联合国和国际社会进行建设性接触。领导人对民族和解进程缺乏实质性进展与包容性表示深切关注,呼吁缅甸根据在2004年河内第五届亚欧首脑会议上的承诺,通过包容性的进程实现向民主政府过渡。他们还呼吁早日解除党禁,释放被羁押人士,并同有关各方进行有效的对话。
 6、领导人就东帝汶形势最新进展交换了意见,欢迎联合国安理会通过的有关建立联合国东帝汶综合特派团的第1704号决议,以恢复东帝汶的稳定、法治和秩序。他们还欢迎包括亚欧会议成员在内的各国响应东帝汶政府2006年5月的请求,为帮助稳定该国局势所做的贡献。领导人呼吁国际社会向东帝汶提供帮助,同时尊重东帝汶对本国发展进程的主导与自主权。
 7、忆及帮助阿富汗政府实现对全国控制的需要,领导人重申将长期支持阿富汗政府在《阿富汗协议》框架下实现稳定和重建国家的努力。他们注意到,尽管几年来重建取得了不少进展,但在安全、法治、治理、人权及经济社会发展领域仍存在严峻挑战。领导人还强调以下领域的重要性:加强管理、在阿富汗及周边地区加大打击毒品力度,进行安全领域改革,包括解除非法派别武装。领导人表示支持加强关于阿富汗问题的区域合作与对话,特别是在南亚区域合作联盟框架下的合作与对话。他们还欢迎将于11月18日至19日在新德里举行的第二届经济区域合作会议。
 8、领导人欢迎联合国安理会通过的1701号决议,该决议推动结束了以色列与真主党之间的敌对状态,领导人对双方大量平民伤亡及严重损失有感于心。他们重申1701号决议确立了政治解决危机办法的原则和要素,并由得到加强的联合国驻黎巴嫩临时部队(联黎部队)提供支持。他们还认可欧盟的领导作用,以及一些亚欧会议成员向联黎部队派兵的承诺。他们敦促各有关方面清除一切限制人员和货物自由进入黎巴嫩领土的障碍,为黎巴嫩重建创造条件。他们忆及所有国家应根据1701号决议有关规定,遵守不向除黎巴嫩政府或联黎部队许可外的任何实体或个人运送武器及相关物品的禁令。他们还强调加强黎巴嫩政府并支持其对全境实现控制。领导人敦促该地区各方面继续发挥建设性作用,迅速、全面地落实上述决议。他们呼吁国际社会对近期战争中的受害者提供人道主义援助。
 9、领导人重申支持在中东地区实现全面、公正、持久和平的努力,支持在现有协议,包括联合国安理会有关决议及和平路线图中确定的原则基础上,谈判解决以巴冲突。
 10、领导人承诺寻求外交、和平方法,解决对伊朗核计划的国际关切。他们呼吁伊朗执行联合国安理会1696号决议以及国际原子能机构理事会的所有决议,并关切地注意到国际原子能机构8月31日报告。报告详尽说明伊朗未能停止铀浓缩活动,且未与国际原子能机构合作。领导人欢迎中国、法国、德国、俄罗斯、英国、美国及欧盟高级代表提出的建议,即在相互尊重和国际社会建立对伊朗的核计划完全用于和平目的的信任基础上,同伊朗签署一项全面协议。他们呼吁伊朗对以上建议作出积极回应。
 11、领导人欢迎伊拉克组建根据宪法选举产生的政府,并欢迎其将政策重点放在促进民族和解和法治。他们注意到伊拉克政府提出的“国际契约”。他们重申支持伊拉克政府为确保实现国家统一、安全、稳定和繁荣而作出的努力,并鼓励国际社会加强与伊拉克的接触。
 
 加强多边主义,应对安全威胁
 12、领导人强调现代威胁和挑战相互联系,不分国界,需要共同应对。他们再次表明强力支持建立一个以联合国为中心的公正、合理、以规则为基础的多边国际体系,重申致力于根据联合国宪章和国际法促进和平与安全、可持续发展以及人权。领导人强调继续落实2005年联合国首脑会议达成的改革和承诺的重要性,包括改革联合国主要机构。他们欢迎设立和平建设委员会和人权理事会,在联合国管理改革方面取得进展以及设立监督有效落实联合国发展、人道主义和环保行动的高级别小组。此外,领导人重申他们对落实千年发展目标和减贫的承诺。他们也强调有必要在联合国系统内开展更有效的环保活动,以及探索在现有机制的基础上建立一个内在联系更紧密的机构框架的可能性。领导人谈及,有必要确保最严重的国际罪行受到惩处,并在这一背景下讨论了国际刑庭的作用。领导人也注意到非正式人权研讨会倡议在亚欧会议框架下的价值。
 13、领导人强调加强裁军和防止大规模杀伤性武器及其运载工具扩散的多边努力的重要性。他们强调普及、履行和遵守国际裁军和防扩散条约的重要性,包括执行联合国安理会2004年第1540号决议的必要性。他们重申,加强合作以确保2006年《禁止生物武器公约》审评会议取得成果以及《全面禁止核试验条约》早日生效很重要。他们还欢迎当前建立全球常规武器交易标准的努力,重申承诺加强合作防止小武器和轻武器非法交易。
 14、在“9·11”恐怖袭击5周年之际,领导人为所有恐怖主义受害者默哀一分钟。他们重申致力于打击仍对国际社会构成威胁的恐怖主义,强调需采取综合措施。领导人强调,反恐必须遵守国际法,尤其是《联合国宪章》,尊重人权、难民法和国际人道主义法。他们一致认为,寻找和克服造成恐怖主义扩散的因素同等重要,均是防止激进主义和暴力极端主义的手段。他们反对任何将恐怖主义与特定宗教、种族、民族和少数民族挂钩的企图。领导人欢迎联大最近通过的联合国全球反恐战略决议,呼吁各国加入并全面履行联合国所有反恐公约和议定书以及相关决议,呼吁结束《全面反恐公约》的谈判。此外,他们表示决心防止使用核武器及其他大规模杀伤性武器实施恐怖行为,强调需确保《制止核恐怖行为国际公约》和《核材料实物保护公约》修正案早日生效。他们确认防范恐怖融资以及根据金融行动小组建议开展反洗钱行动的重要性。领导人赞赏地注意到亚欧会议在反恐领域进行的合作,包括在联合国反恐委员会框架下的合作,并核准亚欧会议反恐会议提出的建议。
 15、考虑到有效应对贩卖人口、洗钱、恐怖主义融资、腐败、毒品走私和非法武器交易等严重的有组织犯罪符合各方共同利益,领导人确认多边体系的重要作用,特别是履行《联合国打击跨国有组织犯罪公约》及其议定书和《联合国关于腐败与非法毒品的公约》。鉴此,领导人欢迎首届亚欧会议总检察长会议取得的积极成果。此外,领导人认为减少亚欧海上交通线的威胁具有重要意义,并讨论了海事安全、航空与海上运输安全措施等问题,包括国际能源运输通道的安全。
 16、领导人强调增强全球卫生安全的必要性,重申决心应对艾滋病、禽流感及可能发生的人类流感、肺结核和疟疾等全球卫生威胁。他们注意到2006年联合国艾滋病问题高级别会议发表的政治宣言,重申决心采取必要措施,实现2010年所有人获得治疗、护理与支持的综合预防计划目标。领导人还决心帮助发展中国家患者接受抗逆转录病毒治疗。此外,领导人注意到国际社会防治高致病性禽流感的各种努力,强调开展研究合作及从基层建立监测体系及快速初步反应机制的重要性。在这一背景下,他们还强调信守在相关禽流感防控国际筹资大会上的承诺及执行最新修订的《世界卫生条例》的重要性。领导人欢迎在亚欧会议框架下采取的全球卫生领域具体行动,促请亚欧伙伴继续开展合作。
 17、领导人忆及2004年印度洋海啸造成的史无前例的人员伤亡和破坏以及其它灾难性的自然灾害,表示与灾区人民团结一心。领导人赞赏应对上述灾害的努力,赞赏通过建立以人为本的区域早期预警系统和其他应急机制,增强灾后恢复能力。领导人强调在有关国际承诺与框架的基础上,增强全球减灾行动和能力,减少风险和灾害影响,促进军、民有效应对灾害,并重申了联合国系统的重要协调作用。在此方面,领导人还进一步注意到东盟框架下有关灾害管理与应急反应的重要工作,并欢迎建立联合国中央应急反应基金。
 
 全球化与竞争力
 18、领导人讨论了全球化、交流的加速及全球化为亚欧带来的经济增长机会。他们就如何应对各自国家经济的快速转型和结构调整交换了意见,认识到需要应对全球化带来的挑战,使之惠及所有人民。领导人再次确认,市场开放进程总体上带来无可替代的好处,促进了生产力。他们强调,适应全球化的挑战并抓住其带来的机遇,需要结构调整和各层面的有效政策,同时也强调制定上述政策时须抵制保护主义。
 19、领导人讨论了世界贸易组织(WTO)谈判的现状。他们对多哈回合谈判中止深表遗憾,强调保持多边贸易体系的完整性和信誉与实现多哈回合谈判发展承诺的重要性。他们呼吁谈判各方显示必要的政治意愿和灵活性,使谈判在条件允许时尽快恢复。他们强调取得富有雄心和平衡的结果的重要性,认为这将在考虑到发展中国家和最不发达国家的需要和利益的同时,带来新的商机并改善现有全球贸易规则。领导人强调应采取适当的措施与多哈回合协议相衔接,以进一步使发展中国家和最不发达国家融入全球贸易体系。他们鼓励所有世贸组织成员弥合分歧,加倍努力,推动多哈回合谈判成功结束。考虑到需给予发展中国家和最不发达国家更大的灵活性,领导人强烈支持越南于2006年11月前加入世贸组织,并支持老挝尽早加入。
 20、领导人注意到区域贸易协定的增加,强调这些协定应支持并促进多边贸易体系的目标。领导人同意,应确保所有区域贸易协议都全面、富有雄心且完全符合WTO规则,并应考虑到区域贸易协议缔约方发展水平的差异,保证发展中国家最终融入世界经济。他们强调,近来多哈回合谈判中止使上述意见弥显重要。为保证亚欧会议成员及其企业享有公平的竞争环境,领导人强调应在采取步骤促进区域和双边贸易的同时,在多边基础上改善市场准入。同样,领导人认为,一旦多哈回合谈判恢复,需在世贸组织完善并澄清区域贸易协定的规则。鉴此,他们欢迎在倡议建立一个新的区域贸易协定透明机制方面取得的进展。
 21、领导人表示,承诺通过建设性的政策对话和面向行动的计划深化亚欧经济合作。鉴此,领导人呼吁尽快举行经济部长会议,审评《河内更紧密经济伙伴关系宣言》的落实和执行情况。他们注意到,需要审议《亚欧贸易便利行动计划》和《亚欧投资促进行动计划》并考虑下一步的行动,重点放在具有直接商业利益的领域。在此框架下,领导人注意到亚欧海关署长会议,及在海关领域的有关进展。他们强调,决心在世界范围内有效促进和实施知识产权保护,打击盗版和商品仿冒活动,强调在供应链安全方面开展国际合作和进行能力建设的重要性。他们还注意到有关知识产权问题的对话,包括在地理标识领域。领导人还满意地注意到亚欧工商论坛的建议,强调工商界作为活跃的利益相关方,进一步融入亚欧会议进程非常重要,同时欢迎举办亚欧贸易与投资博览会。领导人进一步强调了中小企业在促进经济增长和就业方面的重要作用。并欢迎中国于2007年举办首届中小企业部长级会议。
  22、领导人重申,需加强亚欧会议的金融合作,欢迎2006年维也纳财长会议关于采取适当政策取得平衡、可持续经济增长的结论。为此,他们欢迎落实《促进亚欧更紧密财金合作的天津倡议》,特别是亚欧应对经济和金融突发事件紧急对话机制取得的进展。领导人赞赏亚欧信托基金第二期取得的积极成果,并期待着继续在该领域开展合作。在此方面,他们注意到亚欧财长就支持政策对话和能力建设方式进行的探讨,包括建立一个新的融资机制的可能性。他们还注意到在亚洲地区发展国家和地区债券市场的建议。领导人表示,愿意通过支持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治理改革建议来改善全球治理结构。他们强调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年会达成并加快执行配额调整协议的重要性。这将在客观标准基础上提高发展中和新兴国家的影响力及所负责任,其他组织也可进行平行的改革。领导人欢迎韩国于2008年举办下届亚欧财长会议。
 23、忆及结构调整是变化中的全球经济的必然现象,工商界和人民必须做好应对的准备,领导人强调,需要采取积极的劳动力市场政策。在此方面,领导人强调了2006年在德国举行的第一届亚欧劳动与就业部长会议及其成果的重要性,认为亚欧应继续在这一领域开展包括与社会伙伴在内的实质性对话与合作。领导人还认识到,需要在社会层面增强应对全球化的能力,强调高效的就业、体面劳动、保护所有工人权利以及社会凝聚力对可持续的社会经济发展至关重要。他们欢迎印尼于2008年举办第二届部长级会议。此外,领导人强调,亚欧国家可以从有序和有管理的国际移民中受益,同意继续通过亚欧移民管理局长级会议等方式就亚欧间移民问题开展合作。
 24、领导人强调,合格的人力资源构成经济与社会发展重要因素。他们认为,全球化对人力资源开发形成挑战,影响到教育与培训的整个领域,亚欧都面临诸如资金支持与确保面向所有人的高质量教育与培训等问题。领导人还强调基础教育、职业教育与终生教育作为人力资源投资的重要性。领导人强调继续就教育与培训问题的最佳范例进行对话与交流具有价值,并欢迎德国于2008年举办首届亚欧教育部长级会议。他们还确认亚欧会议“一对一奖学金”计划在促进教育交流方面的作用。
 25、领导人认为,对专门技能与知识基础设施的投资在促进科学优势、竞争力与社会福利方面发挥着关键作用,强调不同政策领域之间需进行建设性互动。为此,领导人讨论了亚欧伙伴加强创新和科技合作的途径,强调欧盟研究框架计划的重要性。他们特别表示,支持将于2006年12月在越南举行的亚欧信息与通讯技术部长级会议,同意对开展第一届亚欧科技部长会议后续行动的可能性进行研究。领导人认为,跨欧亚信息网络在扩展亚欧在研究与教育领域联系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支持其应用于更广泛的领域。
 
 可持续发展:环境和能源安全
 26、领导人重申,经济、社会发展和环境保护是可持续发展相互联系、相互促进的组成部分。他们认可可持续发展委员会第14次会议成果,支持2007年可持续发展委员会第15次会议面向行动,取得成功。领导人还重申致力于减贫、如期全面实现千年发展目标和促进全球繁荣。为此,他们强调有必要通过各种途径大幅增加资源、开展有效技术合作和加强能力建设,以促进可持续发展和支持发展中国家,特别是最不发达国家。这些资源包括国内资源、官方发展援助和其他来源。
 27、领导人强调,尊重地球自然资源的有限性,确保高水平保护和改善环境、包括海洋环境十分重要。为此,他们强调有必要对森林资源进行可持续管理和保护,防治沙漠化,打击非法采伐,加强海洋国际合作。领导人也再次强调在2010年前大幅降低生物多样性减损速度的重要性。此外,领导人强调加快行动,促进可持续生产和消费,例如3R倡议(减量化、再利用、再循环)以及可持续发展教育项目的重要性。领导人强调,有必要继续开展亚欧会议环境对话,并欢迎丹麦提出于2007年主办下一届环境部长会议。在此方面,领导人亦注意到包括亚欧会议海洋倡议和亚欧环境论坛在内的相关活动发挥的有益作用。
 28、领导人认识到气候变化对可持续发展和地球的未来构成严重的威胁。承认气候变化的全球性特点要求根据《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的原则,开展有效、适当、最广泛参与的国际合作。他们决心在“共同但有区别责任”原则和各自能力的基础上,通过国际合作应对气候变化,实现《公约》的最终目标。为此,领导人通过了《第六届亚欧首脑会议关于气候变化的宣言》(附后)。
 29、领导人强调促进能源安全和解决环境关切之间相互协调的重要性。他们重申,鼓励提高能源效率、使用可再生和可替代能源,将使可持续、可靠、经济和现代能源服务更易获得,注意到一些国家已经选择利用核能。此外,领导人强调,为贫困人口提供能源服务有助于发展中国家根据千年发展目标要求消除贫困。
 30、领导人深入讨论了能源安全问题,再次呼吁采取多边措施促进稳定、有效、透明的全球能源市场,同意在有关国际论坛进行合作以应对有关挑战。在此背景下,他们注意到《能源宪章条约》的重要性。领导人还强调,加强有利于上下游基础设施新投资的互利、开放、稳定的法律环境非常重要。此外他们认为,通过能源来源和地域分布多元化、制定影响能源需求的恰当政策、在可再生和新能源研发方面开展合作,可以提高能源安全。他们还认识到,亚欧在减少经济发展对石油依赖程度方面拥有共同利益,强调应采取措施,提高终端使用效率并有针对性地进行投资和开展研究项目。
 31、领导人鼓励公共和私营部门进一步推进技术革新,以通过开发、转让和运用技术实现能源可持续化和高效化,期待着落实适合当地条件的多元化和气候友好型技术体系。领导人认为,技术和最佳范例的传播,辅以包括政府和市场激励以及融资在内的多个利益相关方的参与,能够立即带来收益。领导人还强调在能源审计和评估等能力建设方面加大投入的必要性,认为这有助于系统地制定提高能效的措施。
 
 不同文化与文明间对话
 32、领导人重申致力于继续促进亚欧人民之间的互动,强调不同文化与文明间对话对于防止和克服无知与偏见、促进相互理解和容忍至关重要。他们重申决心尊重、保护和促进文化多样性和所有文化的同等尊严,鼓励实施《联合国保护文化内容和艺术表现形式多样性国际公约》。领导人批准2005年在巴黎举行的第二届亚欧文化部长会议通过的《文化行动计划》,鼓励部长们今后在文化高官筹备工作的支持下定期举行会晤,并欢迎马来西亚提出于2007年主办第三届亚欧会议文化部长会议。领导人还欢迎亚洲在不同文化对话方面采取的行动和2008年欧洲不同文化对话年以及两者间的合作,赞赏在亚洲和欧洲国家举行的丰富多彩的文化节和文化年活动。
 33、领导人强调,亚欧会议不同信仰间对话对于创建和加强有利于国际社会和谐与理解的环境非常重要。鉴此,他们注意到联合国文明联盟和联合国不同信仰促和平三边论坛等有价值的倡议。领导人强烈谴责以宗教名义使用暴力,拒绝任何基于宗教的成见,重申决心团结一致,在全球培育和平文化,增进相互尊重,建立不同信仰人们之间互信。领导人还欢迎两届不同信仰间对话会议的成果,强调将《巴厘宣言》所阐释的和平、同情和容忍等共同价值观念落实到行动中的重要性。在此基础上,领导人表示支持执行《拉纳卡行动计划》。
 
 亚欧基金
 34、领导人重申,支持亚欧基金在通过学术、文化、民间交流促进亚欧人民对话与合作方面发挥作用,进一步强调加强青年和民间社会参与的重要性。领导人强调,亚欧基金通过旗舰项目进一步加强亚欧基金与亚欧会议活动相协调非常重要,鼓励亚欧基金继续沿此方向努力。领导人还强调应加强亚欧基金在提高亚欧会议知名度方面的能力。领导人欢迎并认可亚欧高官制定的保证亚欧基金资金长期稳定性的解决方案。
 
 亚欧会议未来发展
 35、领导人同意,在继续维持三大支柱框架的同时,亚欧会议应在第二个十年之初关注以下重点政策领域:加强多边主义,应对共同威胁;全球化、竞争力和全球经济结构调整,包括财政、劳工、教育、人力资源开发等问题;卫生;科学技术,包括信息通讯产业;可持续发展,重点关注千年发展目标;气候变化,环境和能源;通过不同文化和不同信仰间对话促进相互了解。领导人通过了亚欧会议2006年至2008年工作计划(附后)。该计划反映了亚欧会议在进一步促进亚欧全面关系方面的重要作用。
 36、领导人热烈欢迎两个欧盟候选国保加利亚和罗马尼亚,以及亚洲的印度、蒙古、巴基斯坦和东盟秘书处在欧洲和亚洲完成各自内部程序之后,参加亚欧会议进程。领导人要求2007年在德国举行的下一届外长会议报告上述内部程序的结果,并期待着于2008年在中国举行的亚欧首脑会议上正式庆祝新成员加入。
 37、领导人通过了《关于亚欧会议未来发展的赫尔辛基宣言》及其《关于工作方法和机制建设的附件》(附后)。他们要求高官们继续进行政策讨论,并且研究是否需要根据亚欧会议第二个十年发展和新形势的要求修改《2000年亚欧合作框架》。
 38、领导人感谢并期待着中国于2008年10月24日至25日主办第七届亚欧首脑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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