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国强大使在国际原子能机构第50届大会上关于以色列核能力及核威胁问题的发言 | ||
2006/09/22 | ||
主席先生: 中方一贯支持有关国家在中东地区建立无核区及无大规模杀伤性武器区的主张,支持加强《不扩散核武器条约》的普遍性和有效性,支持在该地区实施全面保障监督协定及其附加议定书,赞赏有关方面为实现上述目标所做的努力。基于上述原则,有关国家提出的关于以色列核能力和核威胁的决议草案内容对于中方是可以接受的。 主席先生, 从维护机构成员国团结、加强有关决议有效性的角度出发,中方一直希望各方就此问题进行充分的对话,通过协商予以妥善解决。但目前看来,时间上已不允许。同时,由于时间上的原因,中方此刻也难以从首都得到指示。因此,中方不得不对对该决议草案不采取行动的动议投弃权票。 谢谢主席先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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