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席:
我感谢盖尔曼执行主任、奥迈什司长和芬克女士所做通报。
25年前的今天,纽约和华盛顿地区发生了骇人听闻的严重恐怖袭击,给全球安全格局带来巨大冲击,反恐自此成为国际社会核心议题。我们在缅怀遇难者、致敬救援人员的同时,更要进一步坚定反恐斗争的意志和决心。
25年来,国际反恐合作不断深化,以联合国为核心的全球反恐架构逐步建立,各国反恐意识和能力不断增强,在预防和打击恐怖主义方面取得积极进展。在此过程中成立的反恐执行局和联合国反恐办为推动国际反恐合作作出重要贡献,中方对此表示赞赏。
与此同时,国际恐怖主义威胁仍然存在,并呈现一些新形势、新挑战。恐怖主义同地区冲突相互交织,恐怖活动呈现去中心化和碎片化特点,新兴技术被滥用于恐怖活动,部分国家采取选择性反恐和双重标准。在此背景下,国际社会应加强团结合作,秉持共同、综合、合作、可持续的安全观,发挥联合国的中心协调作用,共同应对恐怖主义这一人类社会公敌。我提四点建议:
第一,注重标本兼治。反恐既要强化安全打击,也要重视铲除恐怖主义滋生根源。发展不足容易催生极端思想,教育缺失会削弱民众辨别极端思想能力,冲突动荡可能带来权力真空,这些都可能让恐怖势力乘虚而入、趁乱坐大。国际社会要帮助有关国家发展经济、改善民生、提升教育、扩大就业,支持其走符合本国国情的发展道路,落实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打破“因贫生恐”的恶性循环。安理会要推动热点问题政治解决,通过对话谈判化解分歧,消除恐怖主义滋生温床。同时反对将反恐问题政治化、工具化,避免将恐怖主义同特定国家、民族或宗教挂钩。
第二,加大打击力度。当前,“伊斯兰国”“东伊运”等恐怖组织仍在伺机恢复活动能力,西非和萨赫勒地区、叙利亚、阿富汗仍活跃大量恐怖分子。反恐是各国必须履行的国际义务。叙利亚过渡政府应坚决打击“东伊运”等所有被安理会列名的恐怖组织,严防外国恐怖作战分子建立避风港或跨境流窜。阿富汗政府应切实打击包括"伊斯兰国呼罗珊省”“巴塔”“东伊运”在内的所有踞阿恐怖势力,坚决防止阿富汗再度沦为恐怖主义策源地。非洲部分地区恐怖活动持续高发,地区国家要加强边境管控、情报共享、联合反恐等合作,警惕恐怖组织与分离武装合流趋势。要落实好安理会反恐决议和《联合国全球反恐战略》,用好1267、2713等制裁机制,尽快将“俾路支解放武装”及其“马吉德旅”等恐怖组织列入制裁名单,对恐怖势力形成有力震慑。
第三,提升应对能力。国际反恐成效需要在国家、区域和国际层面协同发力。各国要完善反恐政策和法律法规,提升执法能力,采取预防性反恐和去极端化措施,增强公民抵御暴恐极端思想渗透的能力。国际社会要在尊重当事国主权的前提下,帮助发展中国家特别是非洲国家提升自主应对和落实反恐制裁能力,在资金、技术、设备、培训等方面提供大力支持。要加强同非盟、上合组织等区域组织合作,发挥区域组织区位优势和协调能力,形成反恐合力。联合国全球反恐协调契约实体要加强联动、优势互补,平衡开展《战略》四大支柱工作,推动多边反恐工作高效开展。
第四,应对新兴技术风险。国际社会应加紧完善新兴技术治理规则和监管体系,加快推进以新兴技术赋能反恐,提升反恐预警、监测和行动能力。中方支持联合国积极落实《阿布扎比指导原则》,推动各国将无人机恐袭纳入国家反恐战略和风险评估,提升探测、识别和反制能力。同时,要缩小数字鸿沟,帮助反恐风险较高的发展中国家加强技术基础设施和专业人才建设,提升其利用人工智能等新兴技术开展反恐的能力,构筑前瞻性反恐防线。
主席,
中国始终坚定站在全球反恐斗争第一线。习近平主席提出全球安全倡议、全球治理倡议,对加强国际反恐合作具有重要指导意义。我们将继续认真落实相关倡议,积极参与联合国、上合组织、金砖国家等框架下的反恐合作,同国际社会分享反恐经验,帮助相关国家加强反恐能力建设。中方愿同各方共同努力,为实现没有恐怖主义的未来作出积极贡献。
谢谢主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