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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丁美洲经济体系

(Sistema Económico Latinoamericano y del Caribe—SELA)

(最近更新时间:2024年1月)

【成立经过】 1975年10月17日,拉美和加勒比23国政府代表签署《巴拿马协议》,宣告成立拉丁美洲经济体系。1976年6月7日协议正式生效。

【宗旨】 本着平等、主权、独立、团结、互不干涉内政、互相尊重各国政治、经济和社会制度差异的原则,促进拉美和加勒比地区合作,推动地区一体化进程,制定和执行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与项目,协调拉美和加勒比各国有关经济和社会问题的立场与战略,切实维护拉美和加勒比国家的合法权益,为建立公正、合理的国际经济新秩序而努力。

【成员】 26个:阿根廷、巴巴多斯、巴哈马、巴拉圭、巴拿马、伯利兹、巴西、秘鲁、玻利维亚、多米尼加、厄瓜多尔、哥伦比亚、古巴、圭亚那、海地、洪都拉斯、墨西哥、尼加拉瓜、萨尔瓦多、苏里南、特立尼达和多巴哥、危地马拉、委内瑞拉、乌拉圭、牙买加和智利。42个拉美、欧洲和联合国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组织为观察员。

【主要负责人】 常任秘书克拉雷姆斯·恩达拉·贝拉(Clarems Endara Vera,玻利维亚人),2021年8月就职,任期4年。

【总部】 常设秘书处设在委内瑞拉首都加拉加斯。

【网址】 http://www.sela.org

【出版物】 西文季刊《战略性记录》(NOTAS ESTRATÉGICAS),西、英文季刊《拉丁美洲经济体系在美国的天线》(ANTENA DE SELA EN EE.UU.),西文月刊《拉美和加勒比一体化公报》。

【组织机构】

1、拉丁美洲理事会:最高机构。由各成员国政府任命1名全权代表组成,每年举行1次部长级例会,确定拉美经济体系的总政策。如理事会作出决定或不少于1/3的成员国提出要求,可举行部长级或非部长级特别会议。理事会设主席1人、副主席2人、报告员1人(共同组成主席团),由各国代表轮流担任。

2、行动委员会:临时性合作机构。每个委员会至少由2个成员国组成,其它成员国可以自由加入或退出。任务是就一些专门问题制定共同纲领和计划,并协调行动。任务完成后,委员会可解散或转为常设机构。

3、常设秘书处:行政技术机构。常任秘书由理事会选举产生,任期4年。

【主要活动】

在维护拉美和加勒比国家合法权益方面,1976年理事会第1次特别会议协调了拉美和加勒比国家出席77国集团会议的立场,反对美外贸法的限制和歧视性条款,要求各国对该法在拉美和加勒比产生的消极后果采取共同行动,互相声援。1977年理事会第3次例会声援危地马拉反对美国阻挠其发展本国商船队。1978年第4次例会通过声援玻利维亚反对美国抛售战略储备锡的决议。1982年因英国和阿根廷马尔维纳斯群岛冲突,成立援阿行动委员会并通过决议给阿以经济援助和贸易优惠,对欧共体对阿的经济制裁表示遗憾。同年该组织第8次例会通过《拉美经济安全和独立战略》,决定当拉美经济体系成员国遭到经济制裁时应采取必要措施,尽快作出反应。会议谴责欧共体对阿实行经济制裁。1985年该组织第5次特别会议要求美国取消对尼加拉瓜的贸易禁运。

在推动地区一体化方面,1982年拉美经济体系同卡塔赫纳协定委员会共同组织拉美和加勒比各区域一体化组织会议。会议指出,必须扩大拉美和加勒比内部贸易,坚持拉美和加勒比经济合作和一体化,决定加强协调各区域一体化组织信息的工作。

在解决拉美和加勒比外债问题方面,1983年第9次例会通过决议,强调拉美和加勒比国家在解决沉重债务方面需加强合作,采取共同行动;指责美国对尼加拉瓜的经济制裁。1990年成员国财长和央行行长举行会议,讨论地区外债问题,决定成立由11国组成的部长级委员会,旨在“在拉美和加勒比地区关于外债问题提案规定的范围内,对债权国采取地区性协调行动”。1991年第17次例会决定重新设立部长级外债委员会。

在促进社会发展方面,1983年,该组织18个成员国签署成立支援中美洲经济、社会发展行动委员会纪要,决定帮助中美洲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进程,促进经济、技术和贸易合作,援助和加强该地区一体化机构。1997年,第23次例会通过《关于经济增长与就业的声明》,强调各国要更好地将消除贫困和就业政策联系起来,在保证经济持续增长的同时,减少社会不公平现象。

在古巴问题上,1995年第21次例会发表声明反对美封锁古巴。1997年第23次例会通过决议,对“赫尔姆斯-伯顿法”和美国强化该法的企图表示最强烈的反对,要求美国立即解除对古巴的封锁。1998年第24次例会通过决议,对“赫尔姆斯-伯顿法”和美国对古巴的封锁表示“强烈愤慨”,要求美国终止孤立古巴的政策。

在消除金融危机影响和建立经济新秩序方面,1998年第24次例会通过《哈瓦那声明》指出,拉美和加勒比国家应加快金融体制改革,推进地区一体化进程,各国应加强合作,共同迎接全球化挑战,谋求建立开放、非歧视和照顾发展中国家需要的世界贸易新体制。声明呼吁发达国家和国际金融机构采取积极措施,消除金融危机的不利影响。要求世界贸易组织成员,特别是发达成员履行承诺,不再新增贸易障碍。

2005年11月,第31届拉美理事会例会在加拉加斯举行,提出进一步推动地区一体化进程,向遭受自然灾害的成员国提供帮助,并呼吁美国停止对古巴的经济贸易金融封锁。

2007年3月,第32届拉美理事会例会在加拉加斯举行,继续呼吁美国停止对古巴的经济贸易金融封锁。

2007年11月,第33届拉美理事会例会在加拉加斯举行,要求进一步推动地区一体化进程,呼吁美国停止对古巴的经济贸易金融封锁。

2008年11月,第34届拉美理事会例会在加拉加斯举行,会议就呼吁美国停止对古巴经济贸易金融封锁及应对国际经济危机对拉美和加勒比地区影响发表声明。

2009年10月,第35届拉美理事会例会在加拉加斯举行,会议就呼吁美国停止对古巴经济贸易金融封锁及应对气候变化发表声明。

2010年10月,第36届拉美理事会例会在加拉加斯举行,会议发表声明,呼吁国际社会为海地、伯利兹、危地马拉灾后恢复和重建提供援助并加强在此问题上的南南合作,反对破坏厄瓜多尔民主秩序的行为,坚决维护地区和平与民主,呼吁美国停止对古巴经济贸易金融封锁。

2011年12月,第37届拉美理事会例会在加拉加斯举行,会议就当前国际经济危机及拉美和加勒比地区面临的挑战等问题发表声明。

2012年10月,第38届拉美理事会例会在加拉加斯举行,会议就呼吁美国停止对古巴经济贸易金融封锁发表声明。

2013年11月,第39届拉美理事会例会在加拉加斯举行,会议就呼吁美国停止对古巴经济贸易金融封锁和呼吁在厄瓜多尔的跨国企业遵守当地环保法律等发表声明。

2014年11月,第40届拉美理事会例会在加拉加斯举行,会议就呼吁美国停止对古巴经济贸易金融封锁发表声明。

2015年11月,第41届拉美理事会例会在加拉加斯举行,会议就呼吁美国停止对古巴经济贸易金融封锁发表声明。

2016年10月,第42届拉美理事会例会在加拉加斯举行,会议发表《拉美和加勒比一体化指数》。

2017年11月,第43届拉美理事会例会在加拉加斯举行,会议就呼吁美国停止对古巴经济贸易金融封锁发表声明。

2018年11月,第44届拉美理事会例会在加拉加斯举行,会议就呼吁美国停止对古巴经济贸易金融封锁发表声明。

2019年11月,第45届拉美理事会例会在加拉加斯举行,会议建议设立工作组,就单边制裁对人民生活造成的影响进行研究。

2020年11月,第46届拉美理事会例会以视频方式举行,会议通过2021年工作规划,重点聚焦后新冠肺炎疫情时代经济复苏问题。同月,第75届联合国大会通过《联合国同拉美经济体系合作》决议,推动拉美经委会(CEPAL)、世卫组织等联合国专门机构加强同该组织的协调与合作,共同推进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

2021年11月,第47届拉美理事会例会以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举行,会议着手制订2022-2026年工作规划,旨在确定优先合作领域,促进地区经济社会复苏。

2022年11月, 第48届拉美理事会例会在加拉加斯举行,会议承诺制订共同议程推动地区一体化。

2023年12月,第49届拉美理事会例会在加拉加斯举行,会议制订拉美经济体系2024年工作规划,重点聚焦推动经济复苏、数字化和社会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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