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与联合国和平利用外层空间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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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合国和平利用外层空间委员会(以下简称“外空委”)下辖科技小组委员会和法律小组委员会。2009年,外空科技小组委员会第46届会议、外空法律小组委员会第48届会议及外空委第52届会议先后在维也纳召开。我国派出由外交部、总装备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防科工局等单位和驻维也纳代表团共同组成的代表团参加了上述会议。

  外空科技小组委员会第46届会议于2月9日至20日召开。会议重点议题包括:下届会议新议题、在外空使用核动力源问题、空间碎片问题等。我国代表团在多项议题下发言,重点宣传空间技术在社会民生的应用效果,阐述中国航天五大能力的新发展等,并就联合国灾害管理和应急响应天基信息平台(UN-SPIDER)在北京设立办公室等问题与联合国外空司交换了意见。

  外空法律小组委员会第48届会议于3月23日至4月3日召开。会议除就一年来外空法的发展一般性交换了意见外,还就“空间碎片减缓措施”等多项议题展开讨论。会议期间还举行了“《月球协定》三十周年:回顾与展望”专题讨论会。我国代表团在一般性交换意见、外空的定义和划界、空间法能力建设、关于减缓空间碎片措施的国家机制等议题下作了发言,并与俄罗斯共同倡议缔结一项全面外空条约,以弥补现行外空法在防止外空武器化和外空军备竞赛方面的不足。

  外空委第52届会议于6月3日至12日召开。我国航天员代表杨利伟、景海鹏参加会议开幕式并发言,介绍了我国神舟系列航天飞船在载人航天方面所取得的突出成就,重申中国的航天事业始终体现和谐和平的主旨。会议共审议了维持外空用于和平目的的方法和途径、空间与水、空间与气候变化等12项议题,我代表团在一般性交换意见、科技小组委员会报告、法律小组委员会报告、第三次外空会议各项建议落实情况、空间与水等议题下作了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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