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外交部关于2020年开展全国地方外事工作优秀集体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及副省级城市外办推荐,并经外交部审核、评选,拟表彰全国地方外事工作优秀集体38个(名单见附件),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0年12月7日至12月11日。
公示期内,如对公示的拟表彰对象有不同意见,可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信函等形式向外交部外事管理司反映情况(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电话:010—65961865、65961823
传真:010—65961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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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部外事管理司
2020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