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资料 > 专题 > 以往专题 > 2011年专题 > 第三轮中美战略与经济对话在华盛顿举行

第三轮中美战略与经济对话框架下经济对话联合成果情况说明

2011-05-13 18:02

2011年5月10日

  胡锦涛主席特别代表、中国国务院副总理王岐山和奥巴马总统特别代表、美国财政部长盖特纳,共同主持了第三轮中美战略与经济对话框架下的经济对话。对话于今天在华盛顿闭幕。来自两国政府的高级官员出席了此次对话。

  双方重申继续落实两国在2011年1月胡锦涛主席访美期间和过去几轮战略与经济对话上做出的重要承诺。根据双方1月做出的承诺,两国发表了《中美关于促进经济强劲、可持续、平衡增长和经济合作的全面框架》(简称“全面框架”),以彰显双方致力于建设全面互利经济伙伴关系的原则。根据全面框架所述原则,两国宣布将采取进一步措施通过现有机制落实承诺,以促进强劲、可持续、平衡增长,加强金融体系,深化贸易和投资合作。

  一、 促进强劲、可持续、平衡增长

  自2010年5月第二轮中美战略与经济对话举行以来,在中美两国持续有力的经济刺激措施下,两国经济复苏得以加强,为促进全球经济增长做出贡献。两国已进一步落实承诺,促进更加可持续、平衡的增长。为巩固上述成果,应对全球未来发展面临的潜在挑战,双方承诺加强宏观经济合作,确保全球持久复苏,促进就业稳定增长,牢固确立强劲、可持续和平衡增长。

  为推动更加平衡的贸易关系,中国将根据“十二五”规划继续采取措施扩大国内消费和进口,美国将通过实施国家出口战略等增加国内储蓄和出口。中国把促进就业放在发展的优先位置,努力实现充分就业。中国致力于努力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努力实现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发展同步,劳动报酬增长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近年来,最低工资标准稳步提高,下一步还将继续提高。中国未来五年将服务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提高4个百分点,发展服务业措施包括扩大服务业开放领域,鼓励和引导各类资本投向服务业,大力发展多种所有制服务企业。

  美国经济正进行再平衡调整以实现可持续增长,强调增加国内储蓄,致力于改善长期财政可持续性,促进旨在提高生产力的投资。2010年美国个人储蓄率已达5.8%,是1993年以来的最高水平,远高于2000年至2007年2.7%的平均水平。因此,私人部门提高储蓄率的转型大部分已经实现。为提高公共储蓄,奥巴马总统的预算报告要求冻结5年的可自由支配开支,冻结2年公务员工资,在这个十年的最后五年期间将政府赤字率降至3%,这一路径与行政当局关于在2013年前将财政赤字减半、稳定或减少公共债务占经济比重的承诺相符。美方将增加和改善在创新、基础设施和教育等领域的投资,包括通过扩大出口等方式,为未来增长奠定基础。

  美联储将根据国内经济的复苏情况,继续适时调整货币政策,促进经济可持续增长和价格稳定。中国人民银行将继续综合运用多种货币政策工具,实施稳健的货币政策,以促进增长的可持续性和价格稳定。美国将对汇率过度波动保持警惕,中国将继续增强人民币汇率弹性。

  双方重申支持G20强劲、可持续和平衡增长框架,致力于通过强劲的经济增长和扩大就业来提高全体人民的生活水平,采取一系列措施巩固全球复苏、减少过度外部失衡并将经常账户失衡保持在可持续水平。双方支持G20在国际经济和金融事务中发挥更大作用,并承诺加强沟通协调,落实G20峰会承诺,推动11月戛纳峰会取得积极成果。

  双方承诺共同致力于加强全球金融体系和改革国际金融框架。双方将继续强有力的合作以提高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和多边开发银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为实现联合国千年发展目标,双方将继续共同促进国际社会援助发展中国家、特别是最不发达国家的努力。双方还将与多边开发银行协作,寻求合作支持包括非洲在内的全球减贫、发展和区域一体化,为包容和可持续的经济增长作出贡献。

  双方表明,在日本开始地震、海啸重建工作时,将继续对日本政府和人民给予支持,并申明对日本经济健康发展的信心。双方承诺合作努力确保全球能源市场的平稳运行,避免全球大宗商品价格过度波动。双方申明支持欧洲领导人为增强市场稳定性和促进可持续长期增长所做出的努力。

  两国认识到就可持续增长问题加强对话与合作的倡议的价值,承诺:通过中美地方层级经济合作倡议等继续加强两国城市之间及企业之间的沟通交流,挖掘新的机遇,推动加强两国地方层级经济合作;通过亚太经合组织能源工作组共同努力推动“智能能源社区倡议”;加强在节能环保技术的信息交流,推动在工业能效等方面开展合作;探索在基础设施建设领域深化合作的机会,通过技术交流以及加强最佳实践和信息共享等。

  二、完善金融体系和加强金融监管

  两国重申深化在金融部门投资和监管领域的双边和多边合作的承诺,以提升全球监管水平,建立更强有力的国际协调以最大限度地减少未来危机的影响,确保公平竞争的环境。双方认识到两国金融机构可做出积极贡献,双方承诺在符合审慎监管并与国家安全要求一致的情况下,支持为金融服务和跨境证券投资营造开放的投资环境。

  双方承诺继续推进并强化金融部门改革。在《华尔街改革和消费者保护法案》(多德—弗兰克法案)通过后,美方正实施全面金融改革,通过降低系统性风险,提高审慎标准,建立金融衍生品全面监管框架,解决“大而不能倒”金融机构的问题,设立联邦保险办公室以及确保向消费者提供强有力的金融保护,为家庭、工人、企业家及企业提供更好的服务。

  中方将继续深化金融体系改革,这有利于支持国内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推进建立一个金融机构多样化、服务高效、风险可控、鼓励金融创新的金融体系。中方将扩大直接融资渠道,包括股票、债券和私人股本,以更好地满足多样化的投融资需求。根据中长期发展规划,中国将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

  双方将根据国际标准制定机构在强化金融改革方面的进展,继续充实完善各自的监管体系,进一步完善对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的监管办法,加强对影子银行业务的监管,继续加大薪酬政策改革,加强对信用评级机构的监管。双方承诺继续加强金融监管改革信息共享,针对相似情况下的金融机构采取切实措施确保金融监管改革符合国民待遇和非歧视原则。中国和美国重申落实G20首尔峰会的承诺,以一致的、非歧视性的方式,在全球范围内加强对对冲基金、场外金融衍生品交易和信用评级机构的监管。

  美方欢迎外国投资于包括金融业的各部门,并继续承诺,为中资银行、证券和基金管理公司的所有申请提供在类似情况下与其他外资金融机构相同的审慎监管标准待遇。

  美国政府已推出住房金融市场改革方案。美国政府致力于对政府支持企业实施强有力的监督,确保政府支持企业具备履行偿债义务能力。美国政府将不会实施与此相悖的改革,或支持与此相悖的立法行动。美方将在改革过程中征求所有利益相关者的意见。

  中方将通过修改相关规定,允许符合条件的在华外资法人银行在符合有关审慎监管要求的情况下,与本国银行在互助基金分销和获得互助基金托管许可上享受同等权利。中方将允许符合条件的在华外资法人银行在符合有关审慎监管要求的情况下,与本国银行在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期货交易中作为保证金存管银行上享受同等权利。中方将积极研究和推进对外资保险公司开放交强险。

  美方支持中方扩大人民币在跨境贸易和投资中的使用以及推进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进程的努力。中方也将研究增加和扩大离岸人民币资金回流的渠道。

  两国承诺进一步采取措施加强金融监管合作,包括:根据美国银行监管机构与中国银监会达成的谅解备忘录,两国银行监管机构同意继续通过特定书面请求和监管会议形式共享监管信息。双方承诺加强交流,就国际保险监管改革交换意见。双方致力于通过自律组织等密切在金融市场监管方面的合作。双方欢迎两国有关当局就为两国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管问题继续开展对话,以增进互信,争取就跨境审计监管合作达成协议,双方同意共同努力加快这一进程。

  双方承诺进一步加强各自的金融体系,防止洗钱、伪造货币、恐怖融资和大规模杀伤武器扩散融资活动。中方将继续构建和加强涉恐资产冻结监管框架。两国将继续增强在打击非法融资方面的政策和行动合作。两国也将继续在冻结、扣押、没收犯罪所得方面的合作。双方寻求依赖双边司法协助协定执行没收令,尽可能避免采取单边执法行动。

  三、促进贸易与投资合作

  双方认识到开放的贸易和投资在促进经济增长、创造就业、创新和繁荣的重要性,重申将采取进一步措施推进全球贸易和投资自由化,反对各种形式的贸易和投资保护主义。

  双方重申承诺,本着建设性的、合作性的和互利性的态度积极解决双边贸易和投资争端。

  中国将对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进行认真总结,并在此基础上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和执法的高级别长效机制。中国将加强政府检查机制,以确保各级政府使用的软件是正版软件。中美将通过商贸联委会下知识产权工作组就加强软件正版化工作进行合作。双方承诺在中美商贸联委会(JCCT)知识产权工作组的支持下,在2011年共同制定一个双边知识产权深入合作框架,并向2011年JCCT全会报告有关进展。

  美方承诺,在出口管制体系改革过程中,充分考虑中方提出给予公平待遇的要求。美方将继续与中方就特定零部件和感兴趣物项的出口管制状况进行探讨,包括在技术方面的讨论。双方同意将通过中美高技术与战略贸易工作组,积极落实《中美高技术贸易重点领域合作行动计划》,定期举办中美高技术贸易论坛,讨论高技术与战略贸易合作。

  为落实1月份胡锦涛主席访美期间关于创新政策与提供政府采购优惠不挂钩的共识,中国将取消所有政府采购自主创新产品目录,并将修订《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草案》第九条。中美相关部门在高级别官员和专家参加的中美创新对话下进行了密切合作,确保两国创新政策与双方在2010年第二轮经济对话中达成的非歧视原则相一致;支持市场竞争和开放的国际贸易与投资;强有力的知识产权执法;并与世贸组织规则相一致,有关技术转让、生产工艺及其他专有信息条款和条件由企业协议确定。双方承诺继续开展中美创新对话并落实对话成果。

  双方将通过中美商贸联委会以一种合作的方式迅速、全面承认中国市场经济地位。美方将对中方在反倾销调查中提出的所有市场导向行业申请给予充分和认真的考虑。

  中美双方重申前几次对话在透明度问题上取得的各项成果。美方欢迎中方将在2011年发布一项措施,要求除中国加入世贸组织议定书规定的例外情况和紧急情况外,所有与经贸有关的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草案,都在国务院法制办网站上予以公布,征求意见期自发布之日起不少于30天。中国将稳步推进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利义务有直接影响的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中方欢迎美方承诺在2011年采取措施增强法规透明度,包括采取措施确保法规草案以及支持性技术和科研信息的在线公布,在www.regulations.gov网站为公众提供60天的评论期,同时欢迎美国有关加强白宫管理和预算办公室参与透明度对话工作的决定。

  双方认识到出口信贷公平、透明的重要性,同意可就彼此的出口信贷体系进行交流。

  双方对推进多哈发展回合存在的困难表示关注,将致力于建设性合作,与其他成员一道,探索并确保下一步措施富有成效,以维护WTO的优势和价值。

  双方就培养开放、透明和可预见性的投资环境的重要性达成共识。双方确认各自的国家竞争机构不采取国别歧视的执法政策。

  双方重申继续致力于推进双边投资协定谈判。双方认识到成功的双边投资协定谈判将通过促进和保护投资,为双方投资者增强透明度和可预见性,支持开放的全球经济。

  中国将继续遵守主权财富基金公认的原则和实践。美方重申将按照经合组织2008年6月公布的《主权财富基金与投资接受国政策宣言》,对包括主权财富基金在内的外国投资者坚持开放和非歧视原则的承诺。

  中国海关总署与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共同审议有关案例,同意继续举行中美原产地联席专家对话,就两国原产地法律与实践展开进一步交流。

  双方民航当局将通过现有渠道加强在航空器适航审定领域的交流与合作,以促进民用运输类飞机的互认。   

  附件:

  1、 双方参加第三轮中美战略与经济对话框架下经济对话

  主要成员

  中方主要成员:

  (1) 国务院副总理王岐山

  (2) 财政部部长谢旭人

  (3) 科技部部长万钢

  (4) 商务部部长陈德铭

  (5) 人民银行行长周小川

  (6) 银监会主席刘明康

  (7) 证监会主席尚福林

  (8) 保监会主席吴定富

  (9) 驻美使馆张业遂大使

  (10) 国务院副秘书长毕井泉

  (11) 外交部副部长崔天凯

  (12) 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张晓强

  (13) 发展改革委副主任、能源局局长刘铁男

  (14) 财政部副部长朱光耀

  (15)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王晓初

  (16) 铁道部副部长王志国

  (17) 农业部副部长牛盾

  (18) 卫生部副部长尹力

  (19) 人民银行副行长、外汇局局长易纲

  (20) 国资委副主任黄淑和

  (21) 工业和信息化部总工程师朱宏任

  (22) 法制办秘书行政司司长胡可明

  美方主要成员:

  (1) 财政部长盖特纳

  (2) 农业部长维尔萨克

  (3) 商务部长骆家辉

  (4) 劳工部长索利斯

  (5) 能源部长朱棣文

  (6) 白宫管理与预算办公室主任雅克布··卢

  (7) 贸易代表柯克

  (8) 白宫经济顾问委员会主席古尔斯比

  (9) 白宫科技政策办公室主任霍尔德伦

  (10) 白宫国家经济委员会主任斯珀林

  (11) 总统制造业政策高级顾问布鲁姆

  (12) 联邦储备委员会主席伯南克

  (13) 联邦存款保险公司主席贝尔

  (14) 证券交易委员会主席夏皮罗

  (15) 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主席根斯勒

  (16) 进出口银行总裁霍克伯格

  (17) 贸易与发展署署长扎克

  (18) 财政部副部长布伦纳德

  (19) 副贸易代表马兰蒂斯

  (20) 副国务卿霍马茨

  (21) 商务部副部长桑切斯

  (22) 商务部副部长赫什霍

  (23) 劳工部副部长帮办波拉斯基

  (24) 财政部助理部长柯林斯

  (25) 能源部助理部长桑达罗

  (26) 总统国家安全事务副助理弗罗曼

  (27) 国安会国际经济事务高级主任利普顿

  (28) 联邦保险办公室代主任勒杜

  (29) 爱荷华州保险监督官佛斯

  2.机制性安排

  中美双方重申加深相关机构之间的双边经济合作和交流将促使两国实现繁荣发展和提高生活水平的共同目标,抓住机遇推进互利的贸易和投资,加强金融体系。

  为实现上述目标,双方承诺通过更多对话和倡议推进经济合作,包括:

  (1)同意第二次中美城市经济合作会议将适时在中国举行。

  (2)在美国联邦铁路署和中国铁道部之间建立一个技术和信息交流的定期项目,加强双方在高铁在内的铁路安全、技术标准和法律法规方面的交流,促进铁路运输安全高效发展。

  (3)中国科技部与美国卫生与公众服务部续签《卫生健康医药科学合作备忘录》。

  (4)签署文件修订了2007年《中国海关总署与美国海关与边境保护局关于加强知识产权边境执法合作的备忘录》。

  (5)通过中美投资论坛就中美双向投资环境和引资经验、两国企业的投资经验、两国外资政策的发展、影响外资并购的政策与实践、服务业和新兴产业的外国投资,以及为所有投资者创造公平的竞争环境等议题进行交流,推进双边投资合作。

  (6)中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与美国劳工部签署了一项谅解备忘录,继续开展中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与美国劳工部之间的年度对话。此外,中国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和美国劳工部签署了一份工作场所安全与健康合作的谅解备忘录,将继续在矿山和职业安全和健康领域开展交流与合作。

  (7)加强农业科技交流与合作。

  (8)中国将于2011年派出两个跨部门的代表团赴美,就解决上述反洗钱、反恐融资和反假币重点议题进行研讨。

  (9)中方将加强人行美洲代表处的力量。

  (10)中国以观察员身份加入高效设备和电器应用倡议和全球高级能源绩效倡议,这两项倡议是国际能效合作组织下的两个工作组,并在清洁能源部长会议上被提及。

  (11)此外,双方将在美国举办中美交通论坛第四次会议,参加中美医疗改革研讨会和中美中医药交流合作论坛。

返回顶部
信息提示

您即将离开外交部门户网站,跳转到其他网站,
是否继续访问?

继续访问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