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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来西亚政府对非法外劳实行鞭刑,敬告中国公民不要赴马非法打工

(版权所有,引用时请在显要位置注明转自外交部网站)

2002-08-21 17:21

  自今年8月1日起,马来西亚政府开始实行修正后的1959/1963移民法令。根据该法令,凡在马逾期逗留或未持合法准证的非法外籍劳工,将会被处以罚款或监禁或两者并罚,同时可被实行鞭刑。目前,马政府正在加紧进行非法外劳的清查工作,已有数名外劳被判监禁和鞭刑。

  近年来,一些中国公民通过国内不法劳务中介与马来西亚公司的联手安排,持旅游或商务签证赴马。之后,代理人不予办理工作准证,强迫其非法打工,或对其到期准证不予延期,导致其非法滞留。此外,一些女青年受骗来马后被迫从事色情服务或其他非法工作,身心健康受到极大摧残。

  目前,马来西亚劳务市场尚未对中国开放,马政府对引入外劳也有严格规定。鉴此,特敬告拟赴马打工的中国公民,消除侥幸心理,谨防受不法中介蒙骗,切勿铤而走险,因非法打工受到马法律的严厉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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