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资料 > 专题 > 以往专题 > 2007年专题 > 出国信息

中国公民赴卢森堡安全注意事项

(版权所有,引用时请在显要位置注明转自外交部网站)

2002-10-25 14:12

  据卢森堡警方通报,近来卢境内发生了多起中国到访团组被抢被骗案件。作案者多为东欧人,讲不流利的英语,一般三、四人合伙行动,作案手段为使用假警徽、警证冒充当地警察、欧洲武警或欧盟海关人员,以追查假美元等为借口要求我团组成员出示身份证件并进行搜身,并以鉴别真伪为由将现钞收走后逃之夭夭。

  鉴于上述,外交部领事司特提醒赴卢森堡中国公民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高安全防范意识,注意保管个人物品和现金,尽可能集体行动。

  二、如遇假冒警务人员提出查看身份证件、搜身或鉴定现金真伪等要求,应立即报警。如自行报警存在困难,可视情向附近商店求助。卢警方电话:113或409401。

  三、如遇紧急情况可与中国驻卢森堡大使馆联系。

  地址:2RUE VAN DER MEULEN DOMMELDANGE L-2152, LUXEMBOURG

  电话:00352-436991

  传真:00352-422423
返回顶部
信息提示

您即将离开外交部门户网站,跳转到其他网站,
是否继续访问?

继续访问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