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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签约和出国履约要注意依法办事

2003-02-13 14:18

  近来,发生了一些我公司因不了解外国法律法规和外方合作公司的经营状况,草率签约吃亏上当的情况。还有一些我公司因急于执行合同而未按有关国家的规定申办相应种类的签证,致使外派人员因从事与所持签证不符的活动,被当地警察抓扣和遣返回国,有的甚至被送交司法部门处理。上述情况不但给我有关公司和人员造成经济损失,给个人造成精神创伤,而且败坏了我公司信誉,损害了我国家形象。

  为此,特提醒我有关公司和人员注意以下事项:一、与外国公司签订合同前,应了解有关国家的法律法规,摸清合作公司的经营状况,应了解有关国家的法律法规,摸清合作公司的经营状况,谨慎行事,以防上当受骗;二、如需派人前往有关国家,应向有关国家驻华使领馆申办相应种类的签证;三、外派人员要遵守所在国家的法律法规,切勿以侥幸心理,从事与所持签证不符的工作或其它活动(所谓“打黑工”)。四、注意加强自我保护和防范意识。在国外发生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要及时与我驻有关国家使领馆取得联系,寻求必要的领事保护。



                           外交部领事司

                         二OO三年二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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