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资料 > 专题 > 以往专题 > 2007年专题 > 温家宝总理出席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总理第六次会议、正式访问乌兹别克斯坦、土库曼斯坦、白俄罗斯、俄罗斯并举行中俄总理第十二次定期会晤、出席“中国年”闭幕式 

温家宝同乌兹别克斯坦总理米尔济约耶夫举行会谈

2007-11-03 00:00

 

  2007年11月3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塔什干同乌兹别克斯坦总理米尔济约耶夫举行会谈,双方在友好务实的气氛中就深化两国互利合作等问题达成广泛共识。

  温家宝指出,中乌建交15年来,两国关系始终稳定发展,造福了两国人民,也促进了地区的和平、稳定与发展。中国政府高度重视对乌关系,视乌为在中亚地区的重要合作伙伴,愿本着平等互信、互利双赢、共同发展的原则,全面推进两国友好合作伙伴关系。

  温家宝说,近年来,中乌双边贸易额增长很快,经济合作面临进一步发展的良好机遇,希望双方加倍努力,重点加强和深化在以下方面的合作:一是扩大贸易规模。为此,需要努力改善贸易结构,增加高科技、高附加值产品的比重,建立直接贸易渠道,推动中方企业扩大从乌棉花进口,争取到2010年使双边贸易额达到15亿美元。二是扩大相互投资。中方鼓励中国企业到乌投资兴业,参与经济建设,希望乌方采取切实措施,改善投资环境,提供更多的便利。三是扩大合作领域。双方可进一步加强在农业、交通、旅游等领域的合作,推动中吉乌公路和铁路项目,扩大航空运输市场相互开放。中方同意将乌列为中国公民出境旅游目的地国。四是扩大在多边机构中的相互配合。中方支持乌早日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同意相互承认市场经济地位,希望双方尽快完成双边市场准入谈判。中方愿与乌方积极探讨在世界银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亚洲开发银行等多边金融组织内开展融资合作,为实施双边经济项目创造条件。

  米尔济约耶夫说,乌中关系在平等互信互利基础上顺利发展。乌方高度重视加强两国睦邻友好合作,坚信这不仅符合双方的共同利益,也有利于促进地区稳定和繁荣。乌坚持奉行一个中国政策,在台湾、西藏等问题上坚定支持中方,愿与中方加强在安全执法领域的合作,打击包括“东突”在内的“三股势力”以及毒品走私等犯罪活动,共同维护两国和地区的和平与安宁。

  米尔济约耶夫表示,目前两国经贸关系良好,发展前景广阔,乌方希望双方在经贸、农业、能源、化工等方面拓展合作,欢迎中国企业来乌投资兴业,乌方鼓励并支持扩大两国文化、教育、旅游和民间交往,增进相互了解和友谊。

  两国总理还就加强上海合作组织的作用问题交换了意见,一致同意加强双方在本组织内的合作,并与其他成员国一道共同努力,全力落实今年8月比什凯克峰会取得的重要成果。

  会谈结束后,两国总理出席了两国政府经济技术合作协定等合作文件的签字仪式。双方还发表了两国政府联合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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