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资料 > 专题 > 以往专题 > 2002年专题 > 朱鎔基总理访柬并出席“10+3”领导人等会议

朱镕基总理和东盟领导人签署全面经济合作协议

2002-11-05 10:58

2002年11月4日,朱镕基总理在出席中国与东盟领导人会议后,和东盟10国领导人签署了《中国与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决定到2010年建成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

  《中国与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是中国与东盟全面经济合作的里程碑。它的签署标志着中国与东盟的经贸合作进入了崭新的历史阶段。
返回顶部
信息提示

您即将离开外交部门户网站,跳转到其他网站,
是否继续访问?

继续访问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