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资料 > 专题 > 以往专题 > 2003年专题 > 2003年度中国经济

中国近两百万下岗人员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2004-01-13 00:00

  二OO四年一月十三日,中国国家税务总局副局长郝昭成在此间介绍说,截至去年九月底,中国已有近两百万下岗失业人员享受到了税收优惠政策,累计减免税额大约三十五亿元人民币。今年,中国还将继续就此落实好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

  郝昭成说,中国鼓励和扶持下岗失业人员自谋职业、自主创业。为此,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在三年内免征营业税、城市建设税、教育附加税和个人所得税。同时又提高了营业税和增值税的起征点,也就是说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享受三年免征税收待遇以后,达不到月营业额起征点的仍然可以继续享受税收优惠待遇。

  郝昭成表示,中国鼓励和扶持企业积极吸纳下岗失业人员。新办的服务型企业,吸纳的下岗失业人员占职工总数的三成或三成以上,三年内给予免征营业税、城建税、教育附加费和企业所得税政策。

  今天的新闻发布会上,郝昭成称,中国还制定了对国有大型企业实行主辅分流,安置富余人员的税收优惠政策。国有大中型企业实施改组、改造,对富余人员实行分流安置,只要符合条件,就给予减免三年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

返回顶部
信息提示

您即将离开外交部门户网站,跳转到其他网站,
是否继续访问?

继续访问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