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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肇星、于广洲出席亚太经合组织第十五届部长级会议并发言

2003-10-18 00:00

  2003年10月18日,中国外交部长李肇星、商务部副部长于广洲在亚太经合组织第十五届部长级会议上就反恐、经济技术合作和APEC改革等问题发言,阐述了中国的原则立场。

  关于反恐问题,李肇星赞赏APEC在推动区域反恐合作、增强投资者信心和促进亚太经济增长方面发挥的重要作用。他强调,作为一个经济合作论坛,在今后的反恐合作中,APEC应处理好反恐与贸易投资自由化和便利化之间的关系,使两者相辅相承,相互促进,把重点放在促进贸易安全、打击恐怖主义融资、保持网络安全等领域上,根据各成员提供的《反恐行动计划》,在发展反恐技术、协调反恐措施、加强能力建设等方面发挥更大作用。各成员就加强APEC在反恐等问题上的作用达成了基本共识。中国将继续在APEC框架内与各成员加强在反恐领域内的沟通与协调,遵循协商一致、循序渐进的原则,在坚定不称地执行“茂物目标”的同时,努力为促进亚太地区的繁荣与发展创造一个安全、稳定的环境。   

  关于经济技术合作问题,李肇星高度赞赏泰国作为东道主为推动地区经济合作所作的努力,他指出,坎昆会议上,发展中成员呼吁WTO新一轮谈判应成为真正的“发展回合”,这一要求应引起充分重视。APEC应从各成员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出发,加强以能力建设为核心的经济技术合作。他重申,中国一贯高度重视经济技术合作,计划在今年重点推进APEC科技创新倡议和以人为本的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他表示相信通过加强经济技术合作,促进APEC合作进程平衡发展,一定能推动亚太地区的繁荣与进步。  

  于广洲在发言时说,区域贸易安排是APEC经济技术合作的一个重要内容,是区域内成员实现优势互补和共同发展的重要手段。APEC在积极推进区域贸易安排方面取得了有益的成果,形成了许多共识,应成为APEC成员开展区域贸易的准则。中国支持APEC继续加强区域贸易安排的对话与交流,推动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和全球范围内的贸易投资自由化。
在谈到APEC改革问题时,李肇星表示,中国支持对APEC进行改革,主张改革应着眼于适应形势发展,增强自身活力,提高对影响地区发展的重大问题作出及时有效反应能力,重在调整结构,精简活动,避免重叠,整合资源,加强协调,提高效率,多做实事,继续维护和发扬APEC自主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

  会间,李肇星还分别与俄罗斯外长伊万诺夫、美国国务卿鲍威尔、墨西哥外长德尔贝斯、新加坡外长贾古马、日本外相川口顺子、新西兰外长戈夫、加拿大外长格雷厄姆、越南外长阮怡年等进行了简短工作会晤,就伊拉克和朝鲜核问题、加强在APEC和联合国框架内的合作等共同关心的问题交换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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